评论:社会热点事件需要围观2016年2月26日社会热点新闻评论
第三,应该自觉担负起自时代正确引导他人的责任。当今社会已经进入自时代,利用微博等新的渠道,每个人都可以成为信息的发布者和传输者。要做到围观社会热点事件,就要求不仅要作出判断,还要发布信息,自己做自己的“把关人”,用、客观的观点引导他人正确围观热点事件。
如果我们对“合肥少女毁容案”做一个“减法”,事件的基本框架用一句话就可以概括:一个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孩一个女孩,致女孩严重烧伤。这本来是一起再简单不过的普通刑事案件。但是近两天来,这一事件却被反复做“加法”:富二代、官二代、早恋、千万赔偿。传统纸媒的报道还算审慎,网络上围绕不同的信息点泛起的大量和情绪泡沫就更多了,其中不乏猜测、质疑、愤慨,乃至。
司法是所向、所求。但是不能动辄希望通过制造热点给司法机关压力。如何做到围观社会热点,笔者以为有以下几点:
作为一起社会关注的刑事案件,“合肥少女毁容案”的进展和处理结果自然引人关注。如果被的乱花迷了眼,就有可能、客观的立场,形成不合理的场,甚至影响事态向合理的方向发展,干扰事件的依法处理。这样的例子在已往的司法实践中不是没有发生过。
“合肥少女毁容案”连日来持续发酵,各种信息满天飞,乱花渐欲迷人眼。每当有社会热点事件被关注时,这种情形就会反复出现。本报连续两天就此事件发表评论,引导读者正确认识事件。笔者以为,在建设社会的进程中,要时刻不忘正确引导的社会责任,也要学会围观社会热点。
第一,应该了解办案流程,尊重司法规律。希望关注热点事件的发展事态,并不会干扰办案。如果对司法机关的办案流程和司法规律比较熟悉,就不会被那些明显常识的推测,一些明显片面、偏激的场也不会形成。了解了司法机关的办案流程,对司法机关也是一种有力的外部监督,就会推动司法机关及时公开应该公开的案件信息。
围观社会热点事件,并不是要放弃关注热点事件,也不是要求闭耳塞听,漠不关心,而是要求用透视热点,守望。外部监督不能缺位,但也不能越位。
第二,应该对网络时代的信息保持足够的,自己判断。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特别是通过移动终端技术发布信息的技术平台日益普及,信息发布和的渠道多元,信息量暴增。信息难辨,信息发布者动机难辨,在此情况下,一个负责任的首先要做到的是自己去判断,不轻信,不,就不会被不良信息所,就不会被不良动机所操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