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累计登记犬只14万只 730名养犬人被依法查处
市民在街头遛狗 记者 邱伟荣摄
截至8月29日,各级公安机关对730名存在“遛犬不牵绳、不携带犬牌、养犬不登记及犬吠扰民”等不文明养犬行为的市民,依法予以罚款、责令限期改正等处理;依法没收涉案犬78只、救助流浪犬253只,均送往广州市犬只留验所。同时,警方对于市民关心的养犬收费、犬只伤人、危险犬饲养、一户一犬、爱犬“超高”等问题进行了释疑回应。
9月4日,广州市公安局召开发布会通报不文明养犬行为整治行动阶段成效。截至8月29日,全市累计登记犬只142315只,其中今年以来登记25535只,登记量增长明显。据广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政委杨勇介绍,自7月8日以来,广州市各级公安机关会同城管、街道及小区物业管理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不文明养犬行动,并取得阶段性成效。
据统计,截至8月29日,各级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730名“遛犬不牵绳、不携带犬牌、养犬不登记及犬吠扰民”等不文明养犬行为的市民,依法予以罚款、责令限期改正等处理;依法没收涉案犬78只(主要包括未登记续期的,一户多犬,违规饲养危险犬等情形)、救助流浪犬253只,均送往广州市犬只留验所。
从公安机关前期执法的情况来看,遛犬不牵绳、犬吠扰民及养犬不登记等不文明养犬问题比较突出。市民遛犬的集中区域,如开放式的绿地、商业场所及住宅小区及其周边,容易发生纠纷及投诉。
杨勇表示,自开展整治工作以来,养犬登记续期快速增长,通过严格执法有效震慑了不文明养犬行为,全市文明、科学养犬的氛围正在逐步形成。
下一步,广州警方将继续依法开展执法工作,严格夯实养犬人的法律责任,对违法违规养犬行为,依法查处,特别是对犬伤人及饲养危险犬的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同时,广州警方呼吁广大养犬市民,要按照《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做到饲养犬只的登记,做到不多养犬,不养危险犬、禁养犬,做到文明养犬。
危险犬饲养:一般管理区要实行圈养防护措施
根据《条例》规定,广州市一般管理区实行圈养和严格管理区禁止饲养、销售、繁殖的危险犬品种有36种,包括藏獒、罗威纳犬、德国牧羊犬等品种。
对此,广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江警官解释,按照《条例》规定,严格管理区指的是广州市行政街辖区,比如市区的天河、越秀、海珠等;一般管理区主要是指镇辖区,如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等。
严格管理区禁养的犬只在一般管理区是可以饲养的,但要求圈养,即要与外界进行隔离,有围墙或有独立的犬舍或是铁笼,装进笼子里饲养。另外,要求在饲养的区域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让过往的路人看到这里有饲养犬只,不可靠近。
据介绍,针对饲养危险犬的问题,广州警方强化排查整治工作,整治的范围包括严格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公安机关对在严格管理区发现的或者市民投诉举报的36种禁养的危险犬以及体高超过71厘米的禁养犬,一律依法没收处理,并对犬主处以2000元的罚款。
在一般管理区,从执法行动开展以来,公安机关加强了巡查,同时教育养犬人,要按照圈养和设置警示标示要求,做到依法文明养犬。同时,如果是要从一般管理区携带犬只出街(打免疫针或者看病),必须要装进犬笼出街。
据悉,目前,全市共排查企业、工厂等重点部位和场所966处,开展危险犬宣传教育1249人次,排查发现危险犬62只,其中督促一般管理区内犬主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加强管理的危险犬有50只,要求认真依照《条例》规定落实圈养等防护措施,依法没收严格管理区内的12只危险犬,对饲养危险犬的犬主开展法制教育92人次。
犬只伤人:或将推出带芯片犬牌 解决犬只跟人信息对应关系
近年来犬只伤人时有发生,产生纠纷后出现犬只无人认领、索赔难等问题。据江警官介绍,根据统计,犬只伤人大致分为两种:一种是犬只在饲养过程中,不小心伤到犬主,即被自己养的犬咬伤、抓伤,这种是常见的;第二种是因为养犬人掌握的知识不太专业,有时因为没有牵犬绳导致犬只被惊吓或者受到骚扰后产生伤人的行为。
公安机关在接到犬伤人的投诉报警后,对犬只的处理,按照《条例》规定,由养犬人送到犬只留验所进行留检,主要检查犬只是否注射了狂犬疫苗,保障被咬伤人的人身安全。
对人的处理方面,首先是查验其是否进行了养犬登记,如果登记了就到犬只留验所处理;如果没有登记,按照《条例》,就要依法进行罚款、责令登记。
对犬伤导致的市民误工费以及人身伤害的赔偿问题,是由养犬人与被咬伤的市民进行协商处理,警方在中间进行协调。如果找不到犬主负责的犬伤人,警方会依法进行调查取证走访,比如通过监控视频来取证等。
江警官表示,倡导养犬要登记,就是为了预防当产生社会问题时,犬只没有人来认领。今后广州警方也将实行互联网+的管理措施,比如推出带有二维码芯片的犬牌等,提高养犬登记率,促进形成携带犬牌出街的氛围。对于未携带犬牌和登记的,严格按照《条例》来处罚,从源头上解决犬只跟人信息一一对应的关系,也解决当产生纠纷后找不到犬主的问题。
此外,对于犬伤人后的索赔问题,必要时被咬伤的市民也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公安机关主要是配合调查取证走访等工作。
爱犬“超高”被禁养? 制定标准已考虑实际情况和犬种
《条例》规定,由市公安机关和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体高(站立时从肩部最高点到地面的距离)超过71厘米以上的犬只和其他烈性犬只也在禁养范围之内。
江警官解释说,《条例》规定体高不能超过71厘米是根据广州的实际情况和养犬人的习惯包括犬种来制定的,这个标准在制定时已经适当放宽,比如常见的金毛、拉布拉多等犬种,基本上都在这个范围以内。
对体高超过71厘米的犬只怎么处理?江警官说,每年续期时,公安机关会对犬只的体高进行审核,如果超过了71厘米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来处理。养犬人可以把犬只送到一般管理区来饲养,也可送到犬只留验所,避免犬只被遗弃成为流浪犬。
江警官同时表示,养犬管理条例正在修订中,如果市民有一些好的建议意见也可向制定条例的有关部门进行反映。
养犬登记收费是否会取消? 《条例》正在修订中
《条例》规定,养犬管理费的征收标准为每只犬第一年五百元,续期每年三百元。
事实上,对比其他大中城市,都有养犬管理收费的规定。江警官解释道,养犬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所有缴纳的养犬登记收费都缴纳到财政的非税系统,在养犬管理费的使用上也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所有养犬管理的收入用于投入到养犬的公共建设,比如养犬管理系统开发建设维护、市犬只留验所的日常运作以及倡导文明养犬宣传教育等养犬管理工作相关的支出。
对于今后是否会取消养犬登记收费?江警官表示,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对《条例》开展修订工作中,最后是否会取消收费或者降低收费标准,将由有关部门按照相关程序讨论并向社会公布。
能否“一户多犬”? 控制犬只数量 避免噪音扰民
《条例》规定:严格管理区内个人养犬的,每户限养一只。超过规定数量养犬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超养犬只,每超养一只处2000元罚款。
有养犬市民提出担心犬只孤单,能否一户多犬?江警官表示,养犬人希望犬只有陪伴可以理解,但养犬更多的是一种责任,养犬虽然是个人行为和爱好,但还是在一定程度上占用了一些社会公共资源。
广州人口众多,城市空间有限,犬只的繁殖速度非常快,如果不加以限制,可能会造成犬只泛滥。条例设置了“一户一犬”的规定,一方面控制犬只的数量,同时也是为了避免一户中犬只过多会产生噪音影响到周边的邻居。
截至8月29日,全市累计登记犬只142315只,其中今年以来登记25535只,登记量增长明显。
在广州各区的登记数中,以海珠和番禺最多,分别为29482只和23124只,登记超过2万只的还有天河和越秀。
养犬人中,女性占比57.68%,男性占比42.32%。从养犬人的年龄段看,以年轻人为主,20岁到40岁的人占比较多,合计超过了四成。
在动物诊疗机构分布方面,全市共有委托登记点440家,其中以番禺和天河最多,分别为88家和83家。(记者 李栋 通讯员 陈卓炫 张毅涛 梁荣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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