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侥幸!冒名开立银行账户的后果会是这样
近年来,金融科技不断发展,在便利金融消费者的同时,也帮助金融机构不断强化风险把控,防范风险。近日,民生银行东莞分行通过人脸识别和柜员多次问询,“以貌取人”拦截了一起冒名开户案件。
不久前,一名客户到民生银行东莞分行的网点柜面办理借记卡开卡业务。在人脸比对过程中,该客户识别分数一直低于80分。柜台工作人员通过辩认发现了客户面部特征与身份证件之间的差异点,虽然总体模样相像,但眼晴和鼻子略有差异。在反复询问下,客户最终承认自己冒用他人证件开户,称其确因工作纠纷而借亲戚证件开卡。无论客户所言是否属实,这一行为均已违背了实名制开户的原则,所以网点工作人员拒绝了客户的开卡申请,并对其进行了风险提示和批评教育。
民生银行东莞分行相关工作人员提示,一些单位和个人出于蝇头小利将自己的身份证件或银行账户出租出借给他人,这一做法既违法违规,又将给自己带来潜在风险。随着电信网络诈骗的形势愈加严峻,不法分子常通过高价收买银行卡片来从事犯罪活动。一旦为不法分子提供作案工具,将给自己带来巨大的信用风险、法律风险,涉嫌违法犯罪。
与此同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对公安机关认定的假冒他人身份或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
如果单位和个人被暂停银行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后,就不能享受网上购物、手机转账、网络约车、ATM取款等便捷的资金结算服务,其资金结算只能到银行柜台办理。在非现金支付已成常态的当下,无疑将给日常生产生活带来巨大的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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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夏学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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