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139名领导干部被“刷下” 他们到底干了啥?2016年6月8日
一直因塌方式受到高度关注的山西,又有大动作。2014年9月至2016年4月这19个月内,山西有139名官员掉“官帽”,被免职或改任非领导职务,平均一个月7人被“刷下”。
2014年9月至2016年4月,山西全省共调“下”领导干部2026人。其中,属于“必须下”的256人(违纪违法免职221人、问责免职35人);属于“自然下”的1631人(到龄免职1205人、任期届满离任152人、健康原因调整123人、自愿辞职151人):属于“应该下”的139人。
案例二是某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原局长。其副手、一名副局长因贪腐被判了刑,该名局长因没有履行好一把手的主体责任、抓班子带队伍没有魄力和办法,特别是对班子监管不力,被免职。
比较典型的“应该下”案例有:
这次会议强调,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最根本的是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要推进制度,通过激励、惩、问责等一整套制度安排,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和制度。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对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担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上不实在的领导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同时,及时把那些忠诚、干净、敢于担当的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用起来,切实增强干部队伍活力。
139名官员因何被“刷下”?
其一是违法、违纪,重大事故问责等原因,“必须下”。例如以来山西落马的7名省部级官员,以及高平市原市长杨晓波、晋中市委原副张秀萍等大量厅局级官员,落马均属于违纪违法“必须下”,杨晓波、张秀萍均有贪腐等严重问题,且与他人通奸。
王儒林:自古以来,选人用人是题
“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注意到,习多次强调,建立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制度机制。
值得注意的是,这139名官员被摘“官帽”,与违纪违法、到龄退休等无关。
王儒林还通过实例,讲述山西吏治的:“在一个重灾区的市,我们采取了很多办法,在发现寻找能够做县委的人选,省委组织部在这个市直接谈的有622人,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名单,排第二位的,比较靠前了,在半个多月时间内就被牵扯进去了。还有一个自荐者,排位靠前,还打包票没问题,推荐他的人也不算少,结果一个月内也掉进去了”。
近日,也刊发《从严治吏:山西19个月调整139名不胜任现职的领导干部》一文,报道了山西的上述大动作。
其三就是“应该下”,被组织部等部门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没违纪、没违法,就是因为工作能力不够、状态不佳”,孙大军称。
“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注意到,自去年7月中办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试行)》以来,各省都制定了实施细则,不过,大规模向下调整干部的省份目前还不多。的报道表明,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试行)》印发之前,山西就已经开始向下调整干部。其向下调整的标准是什么?这139人都干了什么?
据官媒披露,王儒林提到的“三个一批”组合拳,即为山西刷新吏治的主要方式,上述139名“向下”调整的官员,就主要是通过“三个一批”筛出来的。
案例一是山西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原办公室主任。2014年,山西抗旱应急水源工程项目未按水利部要求完成,导致数亿元中央专项补助资金“沉睡”超过一年。启动追责后,发现资金“沉睡”系因,该名山西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被免职。
2013年11月15日,习在《中央关于全面深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打破干部部门化,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加强干部跨条块跨领域交流。“官本位”观念,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问责制,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
在2015年全国上,王儒林曾直言,“自古以来,选人用人是题,山西在发生系统性塌方式情况、诸多案件又没有办结情况下,选人用人防止带病提拔就更难了”;“岗位不能长期空缺,但是也不能今天提上来,明天又进去了”。
“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注意到,山西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孙大军接受采访时表示,干部“向下”调整,主要有三个原因。
139名“应该下”的官员中,94人或因不敢担当、不负责任,为官不为、慵懒散拖;或因不能有效履行职责,出现较大失误,能力不足,年度考核不称职等,被免职或改任非领导职务。
中央:推进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下问题
王儒林履新山西省委一个多月后,2014年10月23日的《山西日报》头版头条刊道称,在当年10月中旬的全省党的群众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山西省委提出要打出“三个一批”刷新吏治组合拳:甄别处理一批不廉洁、乱作为的干部,调整退出一批不胜任、的干部,掌握使用一批敢担当、善作为的好干部。
“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发现,其杀手锏之一就是净化用人,该免的免,该降的降,该调整的调整。
会议指出,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管好用好领导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下问题。在干部工作中,既要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准用好,又要把那些存在问题或者相形见绌的干部调整下来。
2015年6月26日,习主持中央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试行)》。
案例四是山西某市环保局长。该市因污染问题被环保部华北督查中心挂牌督办,可该名局长工作推进力度不够、进展缓慢,实现预期目标困难。该市市委研究认为,这名局长的工作能力、工作状态难以打赢这场硬仗,遂决定调岗,从环保局长调整为非领导职务。
2014年7、8月份,中央局审议《深化党的建设制度实施方案》时,习指出,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要下功夫把干部的问责、惩处制度抓好,建立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制度机制。
“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撰稿:新京报记者王姝 校对:郭利琴
2015年1月16日至18日,王儒林来到运城、临汾两市调研,在座谈会上,他表示:要把打好“三个一批”组合拳,作为刷新吏治的一项重要举措;实施“三个一批”,不是搞人人过关,也不是搞,要把容易滋生和寻租的部门和重要岗位作为重点,以县委的选拔任用为推进“三个一批”工作切入点。
那么王儒林如何避免“今天提上来,明天又进去”?
“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注意到,自2014年9月1日“临危受命”,出任山西省委以来,刷新吏治、重塑生态一直是王儒林面对的题。
案例三是某市一名正处级干部,被免职有多个原因:个人事项瞒报房产;家不在任职地,通常是周一下午来、周五早上走,不在岗是常事;遇事推、躲、绕,本该自己做的重要工作都推给副手,对上级交办的重点工作经常拖拖拉拉,工作没热情、私事跑得勤;组织诫勉谈话时态度不端正。
其二是由于到龄退休、任期届满、身体健康等原因,“自然下”。此类原因被免职在党政机构中最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