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严格执行“四个严禁” 规范招生和办学行为
,市教育局在局阶梯教室召开2017年全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会议,解读2017年中考方案,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行为和办学行为。
会议指出,市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今年不招收保送生,各县及临桂区所辖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招录保送生,但比例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的5%。为此,各县及临桂区要认真制定好方案,严格推荐资格,严格工作程序。学区生、特长生的招生录取,要、公平、公开,要经得起检查,让群众满意。“三生”招生的所有程序都要主动向社会公开,要诚信制度、公示制度和检查制度,杜绝违规或违纪现象的发生。
①严禁高中阶段学校发布虚假招生信息、争抢生源等恶性竞争行为,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监督检查,未取得年度招生资格的学校不得进行招生,未取得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审核通过的专业不得招生;
③ 严禁中等职业学校与中介机构、初中学校负责人和班主任、教师进行违规有偿合作招生,学生的真实意愿,替代学生填报志愿或擅自更改学生填报的志愿等;
④ 严禁中等职业学校与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不具备办学条件的各类办学机构开展委托招生或委托其开展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活动、利用虚假注册学籍信息等手段套取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纪违规的学校及有关人员要责令整改和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停止学校办学资格。
与此同时,高中阶段学校要规范办学行为,加强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如实进行新生学籍注册。严格执行经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严格按照录取新生,不得未经批准擅自追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无计划招生。各高中阶段学校要规范证明出具手续,健全出证岗位责任制,严格出证管理,有关实际就读证明要由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负责。严禁为学生非正常迁移学籍、空挂学籍、伪造学籍、出具虚假就读证明,严禁虚假一年制中职招生,认真落实“一生一籍、籍随人走、人籍合一”。
针对2017年的中考方案的变化和调整,会议要求,各县区、各学校要加强宣传,从普及知晓的层面做好宣传,让广大考生、家长以及市民了解我市中考招生的新动向、新趋势、新办法和工作政策,便于他们合理规划个人的学习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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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夏学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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