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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2017年启用《桂林市区民办初中入学通知书

  年开始启用《桂林市区民办初中入学通知书》(以下简称《入学通知书》),并将此作为市区民办初中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和学生注册学籍的重要凭证。

  据了解,启用《桂林市区民办初中入学通知书》,是市教育局党组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举措之一,旨在进一步规范市区民办初中办学行为,加大对民办初中落实招生方案、执行招生计划、遵守招生秩序等招生录取行为的监管力度,有效杜绝个别民办初中超计划招生、无计划招生及接收借读学生等违规现象。

  《入学通知书》实行“一生一号”制度,即每一份《入学通知书》的右上角印有唯一编码,每一个编码对应一名初一新生,编码由1个英文字母加8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市区各民办初中在时间按照招生计划数和市教育局审批同意的实际招生人数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领取《入学通知书》。民办初中在填写(打印)学生身份信息的过程中如出现错误或污损而导致《入学通知书》作废的,需凭已作废的《入学通知书》原件到基础教育科换取新件。

  市教育局强调,《入学通知书》是市区民办初中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由各校在的时间内发放到每一名新生手中。凡按照《桂林市2017年市区民办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经市教育局最终审核同意录取的2017级初一新生,须持有由各民办初中分发且身份信息与本人相符的《入学通知书》,方可进入相应的民办初中就读。

  市教育局提醒,《入学通知书》是民办初中学生注册学籍的重要凭证。学生在民办初中入学就读后,凭《入学通知书》注册初中学籍。无《入学通知书》的学生,即便已实际入读民办初中,也无法在市教育局注册初中学籍和三年后取得《义务教育证书》(毕业证),并会对三年后参加中考报名产生影响。学校或学生(家长)不慎遗失《入学通知书》的,需在《桂林日报》或《桂林晚报》等市级主要上刊登“遗失声明”后,统一由学校凭相关证明材料和书面申请到市教育局补发《入学通知书》,遗失的原《入学通知书》编码作废。

  今年市区民办初中招生工作已经结束。市教育局要求市区民办初中于8月1日前将《入学通知书》发放到初一新生手中。对于未按要求向学生发放《桂林市区民办初中入学通知书》、涉嫌违规招生的学校,学生家长可向市教育局举报。举报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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