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关于桂林市象山区教育局专用设备采购(XSZC2017D16JA)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第4页《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2”条款号“3”的内容、要求 中“3.4 本项目
2、原竞争性谈判文件中A、B分标“商务要求”中的“交付使用时间及地点”内容为“1、交付使用期:因使用单位特殊原因,供应商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公布之日起3日(日历日)内供齐全部货物,否则不予验收并取消其成交资格。”;
3、原竞争性谈判文件中A分标序号1货物“教室电脑”中“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性能、配置等要求)”第7点内容为“7、安全功能认证:产品必须达到950000个小时 MTBF平均无故障运行的产品认证(必须提供国家电子计算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证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否则响应无效);产品必须(带优化显示器的寿命、用于配置计算机系统的系统和方法、具备USB端口访问管理控制、带多向风扇的计算机系统)必须提供在互联网上进行相关链接网址的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证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否则响应无效;”;原竞争性谈判文件中B分标序号1货物“台式电脑”中“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性能、配置等要求)”第7点内容为“7、安全功能认证:产品必须达到950000个小时 MTBF平均无故障运行的产品认证(必须提供国家电子计算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证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否则响应无效);产品必须(带优化显示器的寿命、用于配置计算机系统的系统和方法、具备USB端口访问管理控制、带多向风扇的计算机系统)必须提供在互联网上进行相关链接网址的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证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否则响应无效;”
1、现更正:第2页“竞争性谈判公告”第六点“六、供应商资格要求:......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竞标。”;第4页《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2”条款号“3”的内容、要求 中“3.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竞标。”;第7页“总则”中第5点“5. 联合体要求 :接受。5.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竞标联合体,以一个竞标人的身份竞标。5.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本项目有特殊要求竞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特定条件。5.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竞标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各方承担责任与义务的分工应当符合货物采购需求,涉及行政许可范围的内容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承担;否则,联合体竞标不成立),并将联合竞标协议书连同竞标文件一并提交本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竞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竞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竞标。否则,与之相关的竞标文件均无效。5.4、联合体的业绩和信誉按联合体主体方(或牵头方)计算。5.5、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特定资质条件,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6、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分别提交资格文件。”
2、原竞争性谈判文件中A、B分标“商务要求”中的“交付使用时间及地点”内容现更正为“1、交付使用期:因使用单位特殊原因,成交供应商必须于响应文件中承诺在2017年8月28日前供齐全部货物并通过验收,否则取消其成交资格。”
3、原竞争性谈判文件A分标序号1货物“教室电脑”中“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性能、配置等要求)”第7点内容现更正为“7、安全功能认证:产品必须达到950000个小时 MTBF平均无故障运行的产品认证(必须提供国家电子计算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证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否则响应无效);”;原竞争性谈判文件B分标序号1货物“台式电脑”中“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性能、配置等要求)”第7点内容现更正 “7、安全功能认证:产品必须达到950000个小时 MTBF平均无故障运行的产品认证(必须提供国家电子计算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证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否则响应无效);”
4、因采购文件资格要求及实质性要求有修改,现报名时间顺延五个工作日至:2017年8月9日17时30分止(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5、因采购文件资格要求及实质性要求有修改,现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供应商应于2017年8月11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携带加盖公章的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回执码和询价金网银转账电子账单(不须密封,单独提交),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至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未携带相关材料或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