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一瘾君子在娱乐场所非法持枪被起诉
网桂林5月8日电(通讯员 朱程)非法持有直接对他人的生命造成严重的现实,如果落到“吸毒人员”手中,那么所造成的社会危害不言而喻。被告人王某为了防身和耍威风,非法持有并在娱乐会所容留朋友吸食毒品,日前,广西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持有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对被告人王某依法提起公诉。
经审查查明:被告人王某桂林灵川人,现年44岁,据王某自己交代,自己在村里开办了一个石场,因此经常因为石场的事和村里的人发生矛盾,为了防身和耍威风,被告人王某在广州期间到一个黑市购买。黑市的男青年带起到一个出租屋,掀开床上的被子,床上有一支仿左轮、一支仿“”,被告人王某就选了一支仿“”并经讨价还价后以2000元钱购买了一支和五发子弹。
2014年9月26日凌晨,王某携带该和五发子弹,在桂林市秀峰区某娱乐会所v66包厢娱乐时,被当场抓获,从其随身携带的皮包内缴获一支(含子弹夹一个、子弹五发),经桂林市鉴定所检验,王某持有的能发射“64”式7.62mm弹,认定为。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违反管理,非法持有,其行为《中华人民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之,犯罪事实清楚,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持有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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