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面向全球发出“招贤令”六类人才虚位以待
核心提示:我市将面向全球范围引进高层次人才,其中第一类人才除正常薪酬外,可获得累计200万元以上的现金励。随着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的推进,在学术、技术领域,急需一大批具有较高造诣和较突出,能引领和带动我市科技进步、产业升级、文化繁荣、社会发展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桂林生活网讯(桂林日报记者徐莹波)为了推动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引进更多高层次顶尖人才,前段时间,我市出台了《桂林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根据暂行办法,我市将面向全球范围引进高层次人才,其中第一类人才除正常薪酬外,可获得累计200万元以上的现金励。
业内人士认为,作为人才政策的重大创新,暂行办法的出台有效填补了我市人才工作的政策空白:首次突破以往人才政策的扶持力度,为六类高层次人才和用人单位送来了个人所得税、人才津贴、住房保障、科研资助、引才伯乐、人才培养、家属就学、家眷就业、就医服务等九大惠才惠企新政;首设人才发展专项资金;首次将培养高层次人才纳入工作范围,引培并举,明确对本土中高级人才的培养支持,构建从入口至成长生态圈的良性人才;首次明确加大对企业急需紧缺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扶持。
“创新是发展的第一动力,人才是发展的第一资源。”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邓晖在接受采访时说,随着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的推进,在学术、技术领域,急需一大批具有较高造诣和较突出,能引领和带动我市科技进步、产业升级、文化繁荣、社会发展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我市出台暂行办法,就是要重点引进六类高层次人次。其中,我市最缺乏的就是第一类国宝级人才。
据介绍,第一类人才主要是指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国家技术发明、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的前5名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负责人(含原国家“863计划”领域专家组组长、副组长;原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国家工程实验室主任;国家“万人计划”第一层次人选。
第二类人才是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自然科学、国家技术发明、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的前3名获得者,“长江计划”学者等。第三类人才是国家“万人计划”第三层次人选、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八桂学者,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等项目的主持人等。第四类人才是自治区特聘专家,广西十百千人才工程人选,上一年度世界500强企业和中国100强企业的高管,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等。第五类人才是获得博士学位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上一年度中国500强企业高管,研究领域填补国内空白的科研人才,中华技能大获得者等。第六类人才是在关键岗位、重要职位为经济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急需、紧缺人才,如“985”高校毕业的定向硕士选调生。
邓晖表示,国际旅游胜地建设涵盖各行各业,按照暂行办法的,我市除了重点引进专家型人才外,今后还将加大力度引进企业急需的职业经理人、经营管理人才,并开辟了符合企事业单位发展实际的急需紧缺类人才认定通道。
“引才难、留才难,一直是制约国内部分欠发达地区发展的瓶颈。作为西部地区的地级市,桂林要在短时间内迅速吸引大批顶尖高端人才全职在岗,恐怕也有较度。对于这一实际情况,我市在出台暂行办法时给予了充分考虑。”邓晖说,“我们对高层次人才不求所有,但求所用,柔性引才观。既要重点引进全职全薪人才,也要鼓励引进兼职兼薪人才。”
据介绍,暂行办法明确了引进高层次人才分为全职引进和柔性引进两种方式,其中柔性引进对象每年在我市工作时间累计不得少于3个月。以产业和项目为纽带,采取任职、挂职、兼职、聘任、技术承包、技术或管理入股、项目合作(开发)、创办企业等多种柔性引进形式在我市长期工作或短期服务的,须以合同明确工作时间、工作内容、绩效考核办法等事项。
邓晖认为,当前,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已取得了阶段性,全市各个行业转型升级效果正在初步,因此,人才引进也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要从过去简单的数量补充转向更重视结构、协调发展,从过去更注重单个人才引进过渡到团队引进,从热门领域、解决当下具体问题的领域,向全系统覆盖,尤其要关注“十三五”乃至桂林中长期发展的储备人才的引进。
在此背景下,未来,我市将加大力度开展“靶向引才”,即有计划地组织强优企事业单位赴各地开展招聘活动,并探索实施重大引才活动服务外包。对于市直事业单位全职引进的第一至第四类人才,使用编制按有关程序办理,直接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
按照暂行办法,全职引进的人才除用人单位正常的工资、福利待遇外,还可根据人才类别享受从3万到80万元不等的人才津贴。同时,我市将给予个人所得税励、购房补贴、租赁补贴、科研资助等。
据介绍,以第一类人才为例,进入桂林工作后,除用人单位的正常薪资、福利之外,3年内累计可获得80万元的人才津贴;在本市范围内首次购买商品房的,3年内可以获得累计80万元购房补贴;在我市购买自住房之前,还可以按月补助5000元,最多可以享受3年,即18万元;对其承担的实验设备、科技经费等项目进行资助,采取“一人一议”办法给予扶持,
为高层次人才提供更为灵活和宽松的科研。此外,还可以对其提供3年的个人所得税部分返还励。
邓晖解释说,个人所得税励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进行。假设一名第一类人才在我市某企业担任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年薪为100万元,其每年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大约为20万元。按照暂行办法,引进至企业的人才交纳的年个人所得税1万元(含)以上的,对引进人才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由受益财政予以励。因此,所引进人才的收入越高,其获得的个人所得税励就越高。五大励综合计算,第一类人才在3年内可获得的现金励超过200万元,且上不封顶。“自治区也对高层次人才引进给予了系列励政策;为了最大限度吸引人才,暂行办法与自治区系列人才政策保持了有效衔接。”
千里马常有,伯乐难寻。为了调动和发挥企业和民营人才中介机构识才、引才的积极性,丰富、拓展我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渠道和平台,发挥专业渠道和专业团队的引才优势,暂行办法专门设立了引才“伯乐”,按照不同引进方式和成功引才人数,对企业或民营人才中介机构(二者其一)予以励,从第六类人才至第一类人才,每引进1人可给予1万元到50万元不等的励。
另外,为了引进的是真的人才,真正为桂林发展作出贡献,暂行办法还,我市将对六类人才建立以业绩为主要内容的综合考核评价机制,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每年组织相关部门对服务期内的六类人才进行考核,并注重发挥行业协会、专业团队在人才评价中的作用,探索引入第三方考核评价。
根据暂行办法,引进对象是在桂林市外学习或工作的人才。这些人才可能来自国内外不同地区,可能是拖家带口。他们来桂林工作生活后,可能会面临各种不同困难——— 生病就医如何保障?配偶工作如何解决?子女上学怎么办……
“我市不仅要为高层次人才解决、发展的问题,还会充分关注他们的生活,为他们解决配偶就业、子女就学、住房安置、就医等生活困难。”邓晖介绍,在住房方面,我市可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住房补贴、人才公寓、租赁补贴这3大解决方案。目前正计划建设首期100套市本级人才公寓,并免费为新引进人才提供人才公寓1年。在配偶就业方面,采取市场推荐就业(针对没有工作的随迁配偶)与体制内统筹安排(针对一类至四类人才的随迁配偶)相结合,双管齐下,解决就业。在子女就学方面,全学段公办学校免择校费,并按人才类别享有不同力度的择校权,如第一类至第四类人才子女可按家长意愿、按其父母居住地所属城区内选择公办学校就读,属于高中阶段的可以安排至与原就读学校同等级的学校就读。在就医服务方面,高层次人才只要持就医绿卡,就可获得我市医院门诊、住院的优先安排。
记者采访了解到,据市人社部门调查发现,近年来,我市企业中端人才紧缺、高端人才匮乏、引进难的问题尤其突出。如何缓解人才缺乏的状态?这也一直是桂林决策层和人社系统业内人士重点考虑的问题。此次暂行办法的相关正体现了决策层为解决这一问题所付出的努力。
暂行办法强调,引培并举的原则,建立健全市、县区、用人单位人才培养体系,建立扶持、行业指导、单位自主、个人自愿的人才培养机制,努力培养我市经济建设急需的各类高层次人才。
“今后,人才培养将覆盖民营企业,并结合我市重点行业、产业发展需要,通过中短期行业能力,选派各类优秀人才到国内、国际科研院所和高校学习,国内一流企业挂职或跟班学习等方式,着力培养和持续推进中层次人才成长为高层次人才。”邓晖介绍,目前,市人社等多个部门还在研究制定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我市将加大对存量人才的培养力度,如对副高级职称晋升为正高级职称的,将给予一定励。
另据了解,为了方便人才引进、认定和更好地为人才服务,我市正在建设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该平台将设立线上线下互动的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为各类高层次人才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