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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两男子持刀枪冲进娱乐场所砍人

  桂林日报讯(记者 王文胜 通讯员 雷娜 段书凡)为帮朋友出口气,两男子全然不计后果,持砍刀和冲入娱乐场所,将从业人员砍伤。赶到现场后,两男才慌忙扔掉刀枪逃窜,但仍被警方擒获。去年12月30日,两名男子已被秀峰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赔偿了人各类费用。

  案发在2014年12月15日。当晚约11时30分许,男子李某(另案处理)接到电话,得知几位朋友在杉湖北一娱乐场所三楼被打,遂纠集男子贺某(32岁,桂林市人)、唐某(33岁,桂林市人)分别携带自制转轮、砍刀,赶到娱乐场所三楼大厅。随后,贺某拳打该场所工作人员戴某面部,唐某持砍刀将人背部、手背砍伤,场面很混乱,有人报警。赶到现场,并后,两人才停止。

  唐某的砍刀被当场缴获,后其趁乱逃脱。慌乱中贺某也逃脱了,但其携带的转轮掉落现场,被娱乐场所人员捡到,并。2015年1月12日下午6时,贺某、唐某在中隐大公馆酒店被抓获,他们供认了犯罪事实。据警方调查,犯罪嫌疑人贺某持有的转轮,是2013年在东兴市边境购买的仿左轮,其一直持有该。

  案发后,犯罪嫌疑人贺某、唐某的家属已经全部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法院以被告人贺某犯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罪,数罪并罚,决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被告人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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