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问询函后又收法院传票,国盛金控“解聘”董秘事件再生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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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丨刘晨光
连日来,国盛金控和其前董秘之间的“论战”引发资本市场的关注。
因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保留异议签署,国盛金控(002670.SZ)财务总监兼董秘赵岑日前被公司董事会集体投票解聘,此举引来深交所的问询函,12月16日,深交所发函质疑其操作合规性。
界面新闻曾详细报道该事件,并梳理了该事件的来龙去脉,以及呈现了业界对该事的看法。详情请见《不寻常操作!国盛金控“开除”董秘遭监管问询,一切源于国盛证券并表之争,业界如何评判?》。
12月18日,国盛金控回复了深交所问询函,指出解聘董事兼董秘赵岑的事项合法合规。详见《“解聘”董秘引发交易所合规问询,国盛金控的回复来了》。
事情并没有因此而告一段落。
12月24日晚,国盛金控公告称,董秘赵岑已经对公司提起了诉讼。根据公告,国盛金控于2020 年 12 月 23 日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案号:(2020)粤 0304 民初 60424 号)、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文件。赵岑于2020年12月1日对公司提起诉讼,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17日受理。
赵岑起诉的原因主要是,国盛金控于今年10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解聘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解除赵岑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赵岑以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为案由对公司提起诉讼。
赵岑的诉讼请求有三个方面。一是,请求依法确认被告 2020 年 10月 3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做出的《董事会决议》无效;另一方面,请求依法撤销被告 2020 年 10 月 30 日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解聘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再者,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国盛金控表示,公司将就前述诉讼积极应诉,对相关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鉴于赵岑任职期间对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共同利益,公司将考虑另行起诉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此外,公告还指出,截止公告披露日,国盛金控(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作为原告或申请人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及仲裁事项涉案金额 0.83 亿元,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及仲裁事项涉案金额 0.32 亿元;国盛金控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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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夏学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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