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书生:文化数字化催生“大文化”自组织系统
今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做出了全面部署。5月,《意见》经新华社、中央广电总台和人民日报等中央主要新闻单位对外发布,立即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两家财经媒体用“巨大”一词概括《意见》可能产生的影响力,落实《意见》的党委会从省级开到了县(区)级,文旅、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利用讲座等形式解读《意见》,文化馆、图书馆、广电网络等行业“领头人”纷纷表态全面融入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活跃在一线的学术大咖们撰写文章阐释《意见》,文化数字化近期已成为大型论坛、研讨会的主题。
一份专业性、技术性都很强的,能够引起如此大的反响,而且持续了两个月热度不减,充分表明中央关于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决策是非常英明的。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了文化的两个数字化,即公共文化数字化和文化产业数字化,《意见》将这两个数字化统称为文化数字化,体现了中央政策的连续性。
早在2011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就对“实施文化数字化建设工程”做出了部署,明确要从文化资源到文化生产再到文化传播全面实现数字化。
与此同时,《规划》突破了以往从行政管理上把文化划分为若干行业的思维定势,不再是文化艺术、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三个文化行业规划的简单汇总、叠加,而是按照“大文化”的规划新思路谋篇布局,致力于建立文化“大创作”体制、创新文化“大生产”方式、构建文化“大传播”体系、打造文化“大消费”格局、开创文化“大贸易”局面。
不仅如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文化已不再是与“教科卫”相并列的“小文化”,而是与经济、和社会相匹配的“大文化”,文化建设已被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并与经济建设、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建设一同部署、一同实施。
《意见》为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设定了主要目标,近期目标到2025年即“十四五”期末,要形成线上线下融合互动、立体覆盖的文化服务供给体系;中长期目标到2035年,即文化强国建成时,建成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中华文化全景呈现,中华文化数字化成果全民共享。
供给发力、激活资源,这是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工作原则,也是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的显著特征。我国是文明古国,文化资源大国,这些年各级各类文化机构推动文化数字化,积攒了海量的文化资源数据,建成了若干数据库或媒资库。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如何贯通“数据孤岛”?《意见》给出的答案是:依托现有有线G网络和互联互通平台,形成国家文化专网,贯通各类文化机构的数据中心。
——按照统一标准关联零散的文化资源数据,关联思想理论、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电影、广播电视、网络文化文艺等不同领域的文化资源数据,关联文字、音频、视频等不同形态的文化资源数据,关联文化数据源和文化实体,形成中华文化数据库。
——按照物理分布、逻辑关联原则,汇集文物、古籍、美术、地方戏曲剧种、民族民间文艺、农耕文明遗址等数据资源,开展红色基因库建设,贯通已建或在建文化专题数据库。
——建设具备云计算能力和超算能力的文化计算体系,布局具有模式识别、机器学习、情感计算等功能的区域性集群式智能计算中心,构建一体化算力服务体系。
——鼓励多元主体依托国家文化专网,共同搭建文化数据服务平台,支持法人机构和公民个人在文化数据服务平台开设“数据超市”,依法合规开展数据交易。
——推动标识解析与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融合创新,为文化资源数据和文化数字内容的确权、评估、匹配、交易、分发等提供专业服务。
——鼓励和支持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电影、广播电视、网络文化文艺等领域的各类文化机构接入国家文化专网,利用文化数据服务平台,探索数字化转型升级的有效途径。
——推动文化机构将文化资源数据采集、加工、挖掘与数据服务纳入经常性工作,将凝结文化工作者智慧和知识的关联数据转化为可溯源、可量化、可交易的资产。
——推动不同层级、不同平台、不同主体之间文化数据分享,促进关联数据评估和交易的专业化、公开化、市场化,以及文化数据解构、重构和呈现的社会化、专业化、产业化。
——集成全息呈现、数字孪生、多语言交互、高逼真、跨时空等新型体验技术,大力发展线上线下一体化、在线在场相结合的数字化文化新体验。
——充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学校、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影剧院、新华书店、农家书屋等文化教育设施,以及旅游服务场所、社区、购物中心、城市广场、商业街区、机场车站等公共场所,搭建数字化文化体验的线下场景。
——推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非遗馆等加强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建设,统筹推进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全国智慧图书馆体系和公共文化云建设,增强公共文化数字内容的供给能力。
——依托文化数据服务平台,优化基层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扩大服务覆盖面,推动服务普惠应用,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到达率、及时性,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在文化数据采集、加工、交易、分发、呈现等领域,培育一批新型文化企业,引领文化产业数字化建设方向。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意见》从供给到需求,从生产到消费,从数据采集、解构、关联到重构、呈现、体验,宣传文化全战线发动、文化事业文化产业联动、体制内外互动、行政市场驱动,一幅数字化时代文化机构在统一目标下协同与合作的新画卷展现出来。
在这样一种现代化文化生产新体系中,各类文化机构不分行业、不论级次,为了共同目标——形成文化服务供给体系、建成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全景呈现中华文化、全民共享中华文化数字化成果——而生成数量众多的子系统,发生非线性的相互作用,在互相协同与合作中自发产生较为稳定的有序结构,由此诞生“大文化”自组织系统。
“大文化”自组织系统的生成,有助于改变文化行政分业造成的文化资源分割、行业壁垒,在更大范围实现文化资源优化配置,特别是释放海量的文化资源数据,必将促进文化数字化生产力的快速发展,为文化强国建设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自《意见》对外发布以来,已有多位文化机构负责人提出全面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对策,其中一些措施已付诸实施。这些文化机构涉及不同行业,所提对策基本涵盖《意见》明确的重点任务,对促进《意见》落地落实具有标杆意义:
——中国广电董事长宋起柱:从接入服务、算力服务、存储服务三个方面,聚焦建设文化专网、文化大数据中心以及具备云计算和超算能力的文化计算体系,服务文化资源数据存储、传输、交易和分发。
——江苏有线、董事长姜龙:依托智慧广电云平台已完成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华东区域中心(一期)建设,二期项目已启动;协同华东地区各省网公司,合力推动国家文化大数据华东区域中心建设走在全国前列;研发推出国家文化大数据一体化机柜、红色基因库党建一体机等创新产品;开展红色基因库小程序、电视端开发。
——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副总编辑、全国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分管领导于德江:全国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是完全建立在统一底层技术基础上,以底层标识技术为技术底座的交易平台,交易主体由授权方/卖方、被授权方/买方和中介服务机构组成,交易标的分为文化资源数据和文化数字内容,强化文化数据交易的公益性和开放性,优化文化数据交易的便捷性和安全性,体现文化数据交易的特殊性和敏感性,防范文化数据交易的投机性和危害性。
——中国数字文化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代柳梅:充分运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接入国家文化专网,装配底层关联集成系统,激活文化资源数据,建设国内一流的数字化文化生产线,打造数字化文化体验中心,积极服务于文旅系统数字化,承建数字化艺术档案。
——国家图书馆出版社社长魏崇:《中国传统文化图典深度标引与素材库建设》项目对标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要求,在已有资源基础上进行了从内容到运营方式的提升,将部分数据通过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底层关联集成系统上传,除了可以进行数据管理,还可以设立交易规则,为文化数据的运营提供了基础。
——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主任白雪华:整合形成全民艺术普及资源总库,按照物理分布、逻辑关联原则,与其他领域文化资源进行关联,汇入中华文化数据库;在公共文化云互联互通平台底层,部署相关标准的技术系统,接入国家文化专网;推动基层文化馆(站)加快接入公共文化云平台,加快数字化转型升级;有条件的文化馆试点建设数字文化体验厅,增强全民艺术普及服务吸引力与体验感;持续完善公共文化云建设与服务相关标准、文化馆服务数据采集要求等标准规范;依托深圳文交所等单位搭建的“数据超市”,将文化馆行业开发的文创产品纳入产权交易体系。
——国家图书馆馆长熊远明:要抓住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时代机遇,以建设全国智慧图书馆体系为契机,积极应用现代智能技术,进一步加强对各类典籍文化资源数据的深度挖掘与增值开发,全面融入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助力中华文化全景呈现。
要想富,先修路。文化新基建是文化数字化的战略支撑点。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基础设施条件有两个:一是文化数据服务中心,即国家文化专网及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的省域中心,中国广电已做出全面部署,目前已有江苏、广西、辽宁、贵州、云南、四川、甘肃、宁夏等8个省份广电网络公司已装配标识解析系统,具备国家文化专网及省域中心功能,另有15个省区市广电网络公司已启动公开招标或内部论证;二是文化数据服务平台,即全国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由深圳文交所承建,交易系统已完成调试,8月份将试运行,文化数字化的“最后一公里”——数据交易——将被打通。
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建设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并不像人们想象得那样需要特别巨大的投入。国家文化专网依托现有有线G网络和互联互通平台而形成,不搞重复建设,可以利用光纤资源发展集客业务,就应该能为文化机构提供国家文化专网接入服务,所需投入只是装配标识解析系统。也不像人们想象得那么难,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电影、广播电视、网络文化文艺等领域的各类文化机构,通过所在地的广电网络公司即可接入国家文化专网,开展文化资源数据的采集、加工、挖掘与数据服务等经常性工作;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学校、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影剧院、新华书店、农家书屋等文化教育设施,以及旅游服务场所、社区、购物中心、城市广场、商业街区、机场车站等公共场所,同样通过所在地的广电网络公司即可接入国家文化专网,在全国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选配数字化文化产品,去搭建数字化文化体验的线下场景。
“大文化”自组织系统是一个开放的体系,只要有志于将中华民族积淀了五千多年的文化资源,转化为文化生产要素,从中提取具有历史传承价值的中华文化元素、符号和标识,成为文化创新创造的素材和源泉,丰富中华民族文化基因的当代表达,全景式呈现中华文化,都可以投身于这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宏伟事业。
- 标签:中华文化数据库
- 编辑:夏学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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