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取有舍分类施策做好民族地区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文化产业的发展,尤其在旅游和民间艺术等领域展现出强大优势。从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的要求看,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传统文化不等于优秀文化,具有良莠兼有的两面性。这些传统文化的性质、价值和存留状态很不一样,各地方的认识和对待差异大,应从国家层面给予高度重视,作出统筹安排。建议树立鉴别的正确标准,用马克思主义的文化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衡量和判断,给予认真辨析、区别对待,做到有取有舍,分类施策。
一、对于已被列入或将被列入的世界和国家各级各类文化遗产,真正代表各民族优秀品质、智慧和创造的文化,将其作为中华文化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影视、歌舞、文学、建筑、服饰、体育、民间艺术等方式给予积极展现,并支持和要求民族地区更多承担起保护传承的责任。
二、对于有历史意义但已没有使用价值和传承条件的文化,加大投入对这些中华文化珍贵基因进行抢救性记录和保存,利用有效手段妥善保存在图书馆、博物馆等国家和地方文化设施之中。
三、对于与社会主义现代文明相悖的文化,要有丢弃的自觉和勇气,切不可在强调传统特色的同时形成文化上的保守主义。
对待传统文化,我们应立足实际,勇于创新。习总指出“弘扬和保护各民族传统文化,要去粗取精、推陈出新,努力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这种“转化”和“发展”既包括内容,也包括形式,应当从当地历史和自然资源中提炼。
对待传统文化,我们应尊重规律,鼓励交融。大多数民族地区都是多民族杂居,传统文化也具有多民族性,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形成了多民族文化共生交融的地方文化。民族地区的文化交融是一个持续的历史过程,要辩证看待传统和现代的关系,以开放的胸襟和包容的接纳,做到各民族相互尊重、相互欣赏,共同推进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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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夏学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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