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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型国家与知识产权文化

创新型国家与知识产权文化

  文化对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的发展越来越重要。国家与国家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的竞争,在某种程度上也是文化的竞争。没有深厚的文化底蕴,没有先进文化的引领,在竞争中就有可能要落后。知识产权文化是文化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适时提出构建我国知识产权文化作为一项长远性、现实性任务摆在了我们面前。

  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全面小康社会是一个巨大的历史变革过程,需要以知识产权优势理论为指导,动员全党、全社会的力量,形成有利于创新的合力驱动创新;需要加快体制改革的步伐,构建有利于自主创新的制度、机制和规范保障创新;需要加大对自主创新要素的投入,培养高水平的创新人才,提供源源不断的自主知识产权成果支撑创新;需要为经济发展、科技昌明、文化繁荣和社会进步提供与之相应的思想、道德、知识、智慧的集萃来形成一种复合文化——“知识产权文化”——激发和引导创新。因此,在21世纪的今天,建设创新型国家不仅要培育和发展创新文化,还应在科技、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在中国优秀文化的基础上,把创新文化的发展与科技、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统一规划,与扩大对外开放、加快经济体制改革和现代化进程协同推进,与先进文化建设相互协调,尤其要把“知识产权文化”的培育和再造,深深熔铸在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之中。

  文化有着丰富的内涵,学术界对文化的定义不胜枚举。文化是人类在社会历史过程中创造的物质和精神成果的总和。按照文化的价值它基本可分为三类:即物态文化(如建筑、服饰、绘画、雕刻、器皿、度量衡、中西药等)、制度文化(如涉及、经济、科学、教育、艺术、哲学方面的各种制度等)、思想道德和意识等精神文化(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认识论、方、思维方式、道德观念和民族精神等)。

  物态文化是文化主体把其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在科学探索、技术创新、文艺创作、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过程中不断发现、发展、创新、积累和物化的文化形态,因此最容易被不同的文化主体所认识、交流和吸收。

  制度文化是文化主体把其精神文化规范化、制度化、化的表现形式,物态文化是制度文化的基础和工具,因此制度文化则常常处于不断变革、发展和提高的过程之中。

  精神文化是物态文化和制度文化的基础、源泉和动力,具有鲜明的时代、区域和民族特色,也有较强的连续性、保守性和凝固性。但是在全球科技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精神文化的大规模相互碰撞、交流和融合已不可阻挡,并已成为物态文化和制度文化繁荣发展的基本保障。

  三类不同层次的文化构成一个以精神文化为内核、物态文化为表象、制度文化为联接键的文化同构体,三者密不可分,互为依托,具有鲜明的区域性、稳定性和内聚力。

  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内容丰富,博大精深。建设创新型国家,必须大力发扬中华文化的优良传统,大力增强全民族的自强自尊精神,大力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通过理论创新不断推进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为科技创新提供科学的理论指导、有力的制度保障和良好的文化氛围;要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增强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增强不懈奋斗、勇于攀登世界科技高峰的信心和勇气;要在全社会培育创新意识,倡导创新精神,完善创新机制,大力提倡敢为人先、敢冒风险的精神,大力倡导敢于创新、勇于竞争和宽容失败的精神,努力营造鼓励科技人员创新、支持科技人员实现创新的有利条件。”

  但不可否认,现在社会上仍然存在的浮躁浮夸浮华之风与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与科技经济全球化、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比较发达的全面小康社会仍显得格格不入。传统文化的惰性和社会上的不正之风严重地妨碍了今天的改革开放,制约了我国经济转轨、体制转型的步伐,已经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全面小康社会的障碍。

  笔者认为,所谓的“知识产权文化”是在继承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吸纳优秀世界文明成果的基础上,在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特定历史时期逐步形成的、与其物质、及文化生活相适应的、能够凝聚全国各族人民、调动国内外和社会各个阶层一切力量、促进国家(区域)和人民全面协调、快速发展和繁荣富裕的共同价值观念、行为规范、制度规则等物质和精神财富的总和。知识产权文化在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全面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必须起到基础的、先导的、保障的和战略的作用。根据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现实需要,培育和再造知识产权文化,必须与科技、经济和文化全球化的大潮流相适应,必须与发展这一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相适应,必须与社会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相适应。

  知识产权文化是在中国传统文化的基础上,结合现代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国内外环境,经过人们继承、丰富和发展而来的,在科技经济全球化和、文化相互交流与融合的潮流中逐步形成的新型文化形态。因此,影响知识产权文化要素构成的内外变量主要有:

  ——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影响。任何一个国家的现代化,都是建立在民族发展繁荣的基础之上,根植于民族传统的文化之中。以传统文化为前提,把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才能赋予创新型国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中国的民族特色,才能培育出真正现实的、有活力的、有凝聚力的和现代化的知识产权文化。

  ——科技、经济全球化的影响。首先,世界科技的浪潮汹涌澎湃,知识经济悄然到来,世界经济秩序也将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世界经济贸易打破了体制的束缚,将快速发展,并呈现经济自由化、一体化、全球化趋势。其次,在世界贸易组织、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三大框架下的世界经济秩序和国际贸易规范将基本趋同;各种形式的国际区域合作将继续发展,我国将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和负责任的大国风范加入区域经济组织;中国的国际影响将继续扩大,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融合程度进一步提高。第三,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将对经济社会发展及政策的制定实施产生重要影响,实行世贸组织规则,国内企业将面临更大的生存和发展压力,国有企业改革、民营企业发展、多种经济成分将共存共荣;政府职能的转变更加紧迫,政府的“越位”、“错位”和“缺位”现象必须尽快解决;对外经济活动进一步规范,国内市场更加开放,体制改革、制度创新和政策法制环境更加完善。

  ——、文化的交流与融合。进入21世纪后,使得国家强盛、区域繁荣、人民富裕的途径和方式将发生根本性变化——科技引领未来、知识创造财富、知识创造文明。由于知识传播方式的性变化,使得国家和文化交流更加频繁,人本、科学、、的观念将更加深入普及,中西文化在交流、传播和碰撞中将互相吸纳、借鉴和升华,进而形成具有时代特征的知识产权文化。

  知识产权文化决不是封闭、突变、排他和狭义的,而是一种开放、渐进、包容和广义的文化,它以更加宽广的内涵,反映了创新文化的方方面面。

  如何从中西文化的思想宝库中汲取营养,把经过数千年的演绎与扬弃形成的文化积淀改造为具有时代特征的现代文化,并使之成为中华民族共同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认识论、方、思维方式、道德观念、伦理规范、民族精神和制度模式,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文化保障和智力支撑,各级领导干部关键是要把握内容丰富、博大精深的知识产权文化的时代脉搏,抓住知识产权文化的基本内核,凝练知识产权文化的主导要素,让人们易懂、易记、易行。笔者认为,知识产权文化的构成总体上可以概括为三组九要素:

  第一组由人本、科学、三要素组成,它是知识产权文化体系的精神要素,处于知识产权文化体系的顶端,与精神文化和文明相对应。

  知识产权文化体系的精神要素表明,人力资源是第一战略资源,是提升国家竞争力的核心因素,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根本;以人为本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起点,又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归宿。科学精神与科学技术是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源泉和动力;科学方法、科学思想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思想保障。制度既是实现科学决策、决策的本质要求,又是在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过程中社会主义中国追求的、具有鲜明时代性和民族特色的文明的具体体现。因此,在培育和再造知识产权文化的过程中,我们必须注重中国传统文化的连续性,克服其保守性和凝固性,吸收先进文明的精华,丰富、完善和强化其精神内核,使之真正成为知识产权文化的灵魂。

  第二组由学习、诚信、和谐三要素组成,它是知识产权文化体系的制度要素,处于知识产权文化体系的中部,与精神要素和物质要素相联接,与制度文化和精神文明相对应。

  知识产权文化体系的制度要素表明,开放、吸纳、包容和扬弃是中华文明生生不息、发扬光大的关键,在经济、科技和文化全球化的今天,学习和借鉴其他文明的长处,提高人的素质,积累知识资源,创造物质和文化财富,必须把建设学习型社会(政党、机关、企业等)制度化、规范化,并使之始终贯穿于我国发展的整个战略机遇期。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完成体制转轨和经济转型的战略任务,实现创新型国家和全面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必须尽快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并运用法律手段来规范社会各种主体(法人、自然人和其他团体)的社会经济活动,必须运用全球通用的经济贸易规则、知识产权规则和市场经济行为规则等去参与国内外科技、经济、贸易、文化的竞争;必须通过完善的规则、制度和法律减少创新者的失败风险和保障创新者的利益回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乃至中华民族的现代化所追求的主要目标必然是中华民族的和谐统一,人与社会和自然的和谐一致,社会各种主体(法人、自然人和其他团体)的规范管理,文明、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协调发展。因此,在培育和再造知识产权文化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坚持马列主义的基本原理,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学会运用制度经济学的方法,把握制度规则不断变革、发展的机遇,把握经济快速发展、文化观念相互碰撞的战略机遇期,尽快克服政府的越位、错位和缺位现象,加快体制改革的步伐,切实发挥制度文化的保障作用,真正形成一个强有力的知识产权文化体系连接键。

  第三组由创新、创业、创富三要素组成,它是知识产权文化体系的物质要素,处于知识产权文化体系的基础部位,与物态文化和物质文明相对应。

  知识产权文化体系的物质要素表明,创新和奉献、创业和发展、创富和文明才是建造适合中国国情的创新型国家和全面小康社会的现代化大厦的物质基础和动力源泉。创新(包括各种科学创新、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市场创新和文化创新等)是民族振兴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是知识产权文化必不能少的基本要素;创业就是要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运用市场经济体制和机制,积极营造鼓励人们创业的社会氛围,广泛和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最大限度地激发每个人创造财富的,通过市场经济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促使每个人将自己的资本、知识、技术和一切才能投向最有效益的领域,在实现自己利益的同时,为社会提供更多的新产品、新服务和新机会,促使各种市场主体的活力竞相迸发,保障各种生产要素的作用充分涌流,以造福于全体人民。创富就是在鼓励创新,挑战传统,发展产业和有益于社会进步的各类事业的基础上,通过开拓进取、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商业冒险、团队合作和规范竞争,创造了大量的物质财富,不断满足了人们对物质财富快速增长的需求;同时,随着社会物质财富的不断增长,人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人们对精神财富的追求将更加迫切,在健全法制,发扬,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基础上,文艺作品大量涌现,文化产业快速发展,文化事业空前繁荣。所以,创新、创业、创富作为知识产权文化体系的动力源泉最容易被不同的文化主体所认识和接受,是建设创新型国家和现阶段培育和再造知识产权文化的精髓,三者缺一不可。

  显见,知识产权文化的三组九个要素构成一个以精神要素为灵魂、物质要素为动力、制度要素为保障的知识产权文化同构体,其中,制度要素是这个文化同构体的连接键,三者密不可分,互为依托,是一个始终处于动态变化、有机关联、互补升级的文化“魔方”,具有鲜明的时代性、源动性、内聚力和辐射力。

  根据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按照知识产权文化的来源、外生变量和构成要素,采取综合举措,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文化,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驱动力、原动力、保障力、支撑力和引导力。

  在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我们必须动员全党和全社会的力量,培育和再造以创新、创业、创富为主的知识产权文化,形成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全面小康社会的合力。各级党委、政府应紧紧抓住当前的战略机遇期,尽快克服我们体制和机制上存在的“越位、错位和缺位”现象,坚持从培养“种子”,改良“土壤”,合理“浇水施肥”和营造环境等方面入手,从精神要素和制度要素方面下工夫,努力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第一推动力。

  创新活动在本质上是一个经济的概念,是一个市场实现的全过程。在这个全过程中,形成了一个包括科学发现、知识传播、发明创造、技术研发及其有利于技术实现商品化、产业化和国际化的各种经营管理、资源配置的完整链条。在技术创新的赛场上,只有一个主体,就是企业;只有一个规则,就是市场规则。在技术创新的过程中,企业是主体,企业家(广义的,包括各类创新创业创富者)是灵魂,他们具有追逐高额利益回报的内在驱动力。只要我们的制度规则和法律规范设计合理,并与国际规则接轨,我国就一定能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中(介机构)”相结合的新型技术创新体系。但是,我们在知识产权制度、知识产权规则、知识资源的创造、占有、传播和应用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差距十分明显。因而,市场主体企业的创新原动力亟待通过制度设计和政策保障进行释放。

  按照经济学的一般假设,在市场经济竞争中,法人和自然人一样都是经济人。如果没有给予创新者以高额的利益回报,谁还会去冒风险、搞创新?现在,我们必须突破制约自主创新发展的体制束缚和政策障碍,形成体制优势和政策合力,大规模聚合创新资源,引导社会资源向创新型企业、知识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倾斜,真正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大力提高自主能力,掌握知识产权优势。目前,我国在体制和政策方面亟待补上的、几块“最短的木板”——一是进一步完善国家知识产权制度,健全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工作体系;二是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各种行为,切实保护自主创新者的利益。三是制定和实施鼓励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如通过税收政策激励市场主体加大研发投入,掌握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实行促进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制度,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实现产业化;制定和完善促进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政策,继续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业等。

  在形成适宜财富创造的生物链条上,需要加强纵向、横向的协调与配合,加大对有利于自主创新的各种要素的支持力度。要把对发明创造、文化产业、创意产业、软件产业、品牌培育、新品种开发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投入作为战略性投资,加大财政投入的力度,建立财政性投入稳定增长的机制,调整和优化投入结构,引导社会力量向知识资源、文化资源和科技资源的开发配置资源,形成有利于自主知识产权优势培育的多元化、多渠道、高效率的投入体系,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坚实保障;同时,要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懂科技、通管理、熟悉知识产权等法律法规的大批人才队伍,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此外,还需要加大对知识产权管理、保护等工作体系的建设力度,形成统一、高效、协调、规范和与国际接轨的管理体系。

  知识产权事业与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一体两翼”。如果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发展科技事业的同时,不能提高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传播、应用和保护能力,使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与之同步,创新型国家的建设就有可能会走弯路,浪费时间、人力、物力和财力,失去重要的战略机遇期。知识产权文化是一种包含创新文化的复合型文化。如果在提倡、培育和发展创新文化的同时,不能大力发展内涵更加丰富的知识产权文化,就不可能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创新氛围,保护创新者的积极性,激励更多的人去创新,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最终实现和谐发展、科学发展,并让人民享受科学技术的恩惠。

  总之,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文化有利于以上各种力量形成强有力的合力,有利于知识产权文化的各个要素发挥正向作用,在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只有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正确处理九大基本要素的轻重缓急和“排列组合”,才能切实保证我国经济、科技、文化、社会、人与自然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才能最终实现创新型国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文化,可以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五种力量”——外在驱动力、内生原动力、制度保障力、要素支撑力和软环境引导力;这些因素的不断积累和“五力”合成,可以逐渐形成一个国家的“软”实力,并不断提升国家的核心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培育和再造这样一个知识产权文化体系,对于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创新型国家和全面小康社会,对于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促进中国的“和平崛起”都具有伟大的、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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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夏学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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