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桂林文化  影视

桂林 房(桂林房产信息网站)

桂林 房(桂林房产信息网站)

 

房地产行业是广告宣传的主阵地,更有业内人士戏称:80%的楼盘是靠广告卖出去的。

近两年,受疫情及其他叠加因素影响,房地产市场冲击较大。市场大环境不乐观的情况下,为了更好的推售楼盘,广告营销更加成为其宣传的一个必不可少的手段。

毋庸置疑,楼盘广告宣传具有强烈的导向作用。

由于房地产开发周期较长,桂林人购买期房的时候主要看广告具体房子情况如何要等到一两年甚至数年交房了才知道。

对此,在楼盘对外宣传这个过程中,难免出现一些房地产开发商为实现快速卖房,极尽引人眼球、任性吹牛的解数。

桂林某楼盘户外广告宣传配图(资料图)

临桂一房地产企业因违法广告被罚

近期,临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临市监罚字〔2022〕85号)引发业内高度关注。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该开发企业被罚的缘由,是发布了违法广告

临市监罚字〔2022〕85号文件截图

这份《临市监罚字〔2022〕85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指出了当事人违反广告法发的事实:

根据全国12315平台群众提供的有关线索,2022年4月19日,临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旗下楼盘售楼部进行监督检查。

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在营销中心前厅摆放展板一块和析架一个,内容有XXX(楼盘名)……距一院两馆、吾悦广场、文武巷、花生糖、万达广场仅3~8分钟车程;[商业]8分钟车程直达吾悦广场、文武巷、花生糖、万达广场;[生活]3分钟车程直达海吉星物流园、食尚港商业综合体;[休闲]盘古山桂师体育公园、体育馆(规划)、千米环城水系等配套;[其他]桂林市妇幼保健院新区院区(三甲医院)等。

当事人发布的广告含有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的行为涉嫌发布违法广告,临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5月5日予以立案调查。

该楼盘沙盘资料图

经查,1、当事人于2022年4月1日在售楼部前厅摆放展板一块和析架一个,内容含有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广告费用366元;

2、2022年4月19日临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后,经指出相关问题,该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对展板内容撤换。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八)项的规定,临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作出行政处罚:罚款1098元。

房地产违法广告一直是被严查对象

据了解,每年有关部门都会不定期开展违法违规商业营销、护苗助老、教育培训等一系列广告专项整治,依法依规查处虚假违法广告。

对于房地产行业,由于房地产项目的交易额较大,广告的影响力强,广告中出现虚假、误导以及其它违法问题,其社会危害性较之一般的商品或者服务更为严重。

对此,为加强房地产领域广告宣传行为监管,官方一直严厉打击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

就在去年12月,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门发布了一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其中就有3个是房地产相关十分典型的例子,1例与桂林一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关。

一、广西勋爵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公司云星城售楼中心宣传展板上发布南宁云星城,首府教育样本,连续三年划分天桃实验学校(小学初中部)等内容;在其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含有2020年南宁中考成绩揭榜,看看哪里的学区房更香,值得一提的是,云星城已经连续三年都被划分到双天桃校区等内容的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2021年7月,南宁市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罚款30万元。

二、桂林桂加房地产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一个人怎么看待自己,决定了此人的命运,指向了他的归宿。爱情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即使它伤了你的心,也要笑着忘却,然后开始下一段旅程。

当事人通过网站发布王府井来了,恒大广场火了,双巨头签约仪式,全城热盼内容的虚假广告,为其开发的桂林恒大广场楼盘宣传销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桂林市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罚款50万元。

桂林桂加房地产公司违反广告案例(资料图

三、广西广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广恒·新天地楼盘未达到开盘条件(未取得房屋预售证),通过户外广告牌和微信公众号发布要房?还是要车?小孩子才做选择 成年人全都要 购房瓜分百万红包 抽小轿车(五年使用权)/苹果手机/豪华家电大奖100%中奖的广告;在广恒新天地微信公众号发布购房置业,瓜分百万红包 硬核福利,必须出手 凡11月1日-12月31日成交广恒新天地任意房源即可参与瓜分1000000元红包 wow!!! 想都不敢想的福利 手慢一秒就来不及 (注:瓜分红包仅用于新天地房源抵房款使用)的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2021年4月,博白县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上述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罚款20万元。

看看以下典型违法房地产广告

桂林买房人切勿上当

那么,什么样的房地产广告涉嫌违法?

对此,小编根据广西各市近年的违法房地产广告案例,总结了一下行业内的违法广告主要存在以下典型现象:

1、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即发布预售广告

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建设楼盘的过程中,在未正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情况下,就对外发布房产预售广告。

据悉,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即发布预售广告违反了《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五条凡下列情况的房地产,不得发布广告:(四)预售房地产,但未取得该项目预售许可证的的规定。

桂林一广告公司被罚

2、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

如楼盘广告中使用5分钟车程即可到达客运站或10分钟车程到达桂林火车站,20分钟车程便可直达两江机场距XX公交站/车站5分钟等广告语,属于违法广告。

3、宣传房地产项目升值或者投资回报承诺

如XX地方增值物业,N年保值回购保障、N年超长摇钱树,每年收益率达36%以上,高收益投资、升值幅度达50%,投资回报率超6%,年递增10%及以上等等,均属于违法广告。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四条规定,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

4、使用绝对化用语

通俗地讲,所谓绝对化用语,是指不符合客观条件或不受时空限制,形容事物达到某种极致状态的夸张性语言。举例,如楼盘在对外宣传中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世界级等类用语。

5、发布含有风水等封建迷信内容广告

根据广告法有关规定, 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对项目情况进行的说明、渲染,不得有悖社会良好风尚。

时间并不会真的帮我们解决什么问题,它只是把原来怎么也想不通的问题,变得不再重要了。

写在最后

但小编也不得不说的是,桂林一些楼盘还是有许多违规广告发布。

究其原因,无外乎一些开发企业将自身利益至上,无视法律法规。而要想根治这些现象,还需要有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

在此,小编提醒,桂林购房者要增强对房地产广告信息的鉴别能力,买房时要注意了解开发商的资质、旗下楼盘房屋质量、地理环境等,不要被天花乱坠的广告吹嘘所误导。

举报/反馈

和同学在一起,是那么的轻松,是那么的愉快,不用带着面具做人。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TAGS标签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