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可缓缴
“缓缴上千万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为我们推进项目复工复产减轻了不少资金压力。”近日,广州市一位建筑项目工程负责人在朋友圈感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为筹集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所收取的费用,它按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计征,其专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公用设施建设,广州自1982年起以建设项目基建投资的一定比例计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简称配套费),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根据2019年,广州市的政策,广州地区小区项目征收费率由基建投资额的5%;零散项目征收费率为基建投资的10.5%。且建筑工程项目需要在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之后,才能办理施工许可证。
但是因为疫情影响,不少项目都出现了暂缓开工的情况,建筑企业面临着巨大的资金压力。
为有效推进广州市建筑企业稳步复工复产,减缓企业资金压力,加快房屋建设工程落地开工,广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相关事宜的通知》(简称《通知》),决定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临时调整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缴纳时点。
根据《通知》,对在2020年6月30日前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设项目,在其建设单位承诺取得施工许可后3个月内交纳配套费后,可先行办理施工许可证。
需要注意的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采用承诺制延后缴纳,但是若承诺期满,建设单位如未按时足额交纳配套费的,住建局将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承诺制办理施工许可工程后续监管事宜的通知》(穗建质〔2018〕2206号)的相关规定,将企业的不诚信行为纳入信用中国(广州)、并暂扣或撤销已发施工许可证。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贾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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