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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毒!女子非法回收拆解蓄电池,废液竟直接倒邕江!(图)

  许多人都知道

  我们日常使用的5号、7号电池

  如果随意丢弃

  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更何况是废铅蓄电池等物品

  其毒性和污染性更是不言而喻

  12月16日

  南宁市生态环境局通报了

  10起涉废铅蓄电池

  和废矿物油环境违法典型案件

  共计罚款11万元

  近年来,南宁市严厉打击非法拆解废铅蓄电池和土法炼铅炼油、擅自丢弃废矿物油等环境违法行为。自2018年以来,南宁市共查处涉废铅蓄电池和废矿物油违法典型案件10起。

  

  2018年8月9日至2019年1月22日,位于良庆区大塘镇南州林场太安分场的南宁市安明油脂有限公司,在未采取防治污染环境措施的情况下,擅自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堆放在厂界北侧。此外,还将少量废机油废渣等丢弃在厂内一条明沟内,导致废油等危险废物经明沟、暗沟渗漏至厂区外南侧坡案边的沟渠。

  南宁市生态环境局发现该公司的环境违法问题后,对该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8万元。同时,要求企业将涉案废渣及受污染土壤进行清理。

  废铅蓄电池和废矿物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根据来源不同,目前南宁市该类危险废物的回收处置规范化程度也不同。工业企业和通讯运营商来源的废物管理相对规范,社会源(汽修、服务等行业)一直是南宁市危险废物回收监管的难点。  

  为此,2019年,南宁市对汽车4S店、汽车修理店、维修部、拆解厂等,废铅蓄电池和废矿物油的产废单位、经营单位进行了专项整治。

  此外,记者了解到,为更好地推进废铅蓄电池类危险废物回收体系建设,南宁市合理降低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类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的门槛。截至2019年10底,南宁市辖区共有25家企业持有废铅蓄电池和废矿物油类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包括15家废铅蓄电池类、7家废矿物油类、3家废铅蓄电池及废矿物油类经营许可),当前收集能力已充分满足市场需求。

  典型案例

  为赚取高额利润,在没有任何资质的情况下,广东女子吴某,租下南宁市西乡塘区邕隆路西明村一块场地,非法从事废旧铅蓄电池的回收、处置。并暴力拆解蓄电池,直接将铅酸废水倾倒到连通邕江的排水沟内,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12月16日,吴某因涉嫌污染环境罪,在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受审。  

  ▲被告人吴某被押上法庭。

  为牟利:

  暴力拆解废电池 有毒铅酸直接倾倒

  “我不懂这是违法的,也不懂废旧电池的危害,我也没赚到钱……”当日法庭上,头发已经花白的吴某痛哭流涕,悔不当初。

  51岁的吴某是广东省湛江市吴川市某村人,只有初中文化。吴某称,在东兴市一家蓄电池厂上班的大伯柯某秀告诉她,那边厂家收购蓄电池的数量大,建议她在南宁市找个地方专门收购蓄电池,然后发货给其大伯所在的公司。

  经过一番考察,自2017年5月起,吴某在无环保行政许可、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环保处理设施的情况下,在南宁市西乡塘区邕隆路西明村,租下一块场地建起了仓库,从事废旧电池的回收、储存和销售。  

  

  ▲废旧电池随意堆放。

  据了解,吴某收集的废旧电池基本都是铅酸蓄电池,包括电动车、摩托车、大货车电池。这些电池中除了填充的铅酸液体,还含有可以进行二次利用的固体原料。而这些固体原料,进行二次转卖,每吨利润高达三四千元。

  可要获得这些固体原料,首先要把蓄电池里的铅酸液体排放出来。而蓄电池的外壳结构复杂,单纯拆开耗时耗力,成本太高。吴某雇来自己的侄子柯某明、柯某(另案处理)一起对回收的废旧铅蓄电池进行装卸。同时暴力拆解废旧电池,用刀砍电池壳、打开电池液充装口等方式,将废旧铅蓄电池拆解后,将其中的废液倒入其收购处直接连通邕江的排水沟内,致使附近土壤铅、镉含量严重超标。  

  ▲吴某收购点废旧电池废液直接倾倒排水沟。

  公诉机关指控:

  涉嫌污染环境罪 面临3年以上刑罚

  在公安机关的供述中,吴某称,当她收购的废旧电池达到30吨时,便联系其大伯所在的公司,以一万多元一吨的价格出售。至案发时,吴某已收购300多吨废旧电池。

  2018年3月19日,接到举报后,南宁市公安机关和环保部门联合对吴某的废旧收购处进行查处,当场查获吴某回收所得未拆解的废铅蓄电池119.924吨、已拆解的废铅蓄电池27.474吨。经采样监测,吴某排放、倾倒的废铅蓄电池液中总铅、总镉浓度,分别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130倍和152倍,且污水排放口外的泥土中铅最高浓度为7. 36mg/L,使附近泥土成为危险废物,造成严重环境污染。  

  ▲吴某收购点砍废旧电池的砍刀砍出不少豁口。

  公诉机关认为,吴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达147.398吨,严重污染环境,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给予吴某3年至3年半的处罚,并处罚金。

  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吴某没有异议,但她认为自己是名农村妇女,不懂法,主观恶意小,希望能从轻处罚。

  被追索:

  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 索赔13.2万余元

  除了被追究刑事责任外,当天,西乡塘区检察院同时提起刑事附带公益诉讼。公诉人要求吴某承担合法处置147.398吨废旧电池的费用13.2万余元,以及废旧电池剩余贮存费用,并在南宁市级以上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原来,因为吴某租用的收购仓库部分地板未硬化、顶棚有破损,不具备贮存危险废物的条件,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而所扣押的废铅蓄电池达147吨多。在西乡塘区检察院的介入下,2019年1月10日,原南宁市环保局将该批电池转移至良庆区的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内存放。在处置该批电池过程中,产生看管值班服务费、运输费、贮存费等共计13.2万余元。根据贮存保管协议,该批废旧电池贮存保管费用为每天133.3元。

  “这个货还是我的吗?还要我负担费用?”一听自己被追索13万余元的处置费,吴某有点懵了,她希望能协商处理此事。

  检察官说法

  南宁市有几百万辆电动车、汽车等,每年都会产生大量的废旧电池,这些废旧电池能随便回收吗?西乡塘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卢文霆告诉记者,只有办理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有环保处理资质的公司,才有资格回收处置废旧电池。平时街道边的一些废旧电池回收店,只能少量收购废旧电池,且必须与有资质的公司签订协议,定时卖掉废旧电池。否则,任何产生污染环境的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更多链接

  南宁近年查处的

  部分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2019年8月20日,南宁市江南区仁义村江南物流园一废矿物油收贮点,未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涉嫌非法收集废矿物油。

  ●2019年8月19日,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罗村周某某经营的废矿物油收贮点,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违法回收、贮存废矿物油。

  ●2019年7月29日,南宁市兴宁区兴和路的南宁某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未依法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废机油桶未设置有危险废物标识,并直接放置在维修车间内。

  ●2019年5月31日,隆安县那桐镇镇流村的一个无名废旧轮胎炼油窝点,利用废旧轮胎炼制燃料油,涉嫌利用渗坑排放含油废水。

  ●2019年1月22日,横县横州镇谢圩青龙岩原附城镇水泥二厂附近,谢某等人在未办理相关许可证的情况下,将废机油由广东省运输至横县境内进行非法贮存、处置。

  ●2018年8月14日,隆安县那桐镇镇流村石狗屯的收集、拆解废铅蓄电池窝点,存在非法收集、拆解废铅蓄电池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查扣废铅蓄电池50多吨。

  ●2018年5月2日,南宁市大学东路心圩江湿地公园一项目工地,将废机油直接倾倒到连通心圩江的排水沟里。

  如此多让人触目惊心的案例

  反证了我们都急需提升自己的环保意识

  共同来维护我们的家园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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