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桂林资讯  民生

曝光!广西多名领导干部被处分

  近日,广西纪检监察网发布通报,多名党员干部受处分。

  河池市通报4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

  广西纪检监察网截图

  1.宜州区司法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杨曦未按要求开展入户走访问题。2017年1月至2019年3月期间,杨曦没有按照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一帮一联”“一户一册一卡”要求对所联系的4户贫困户开展入户走访,除2018年4月入户走访了1次以外,其余均委托单位其他干部负责。杨曦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8月,杨曦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2.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利用外资林业项目办公室副主任覃德志失职失责问题。2015年至2018年期间,覃德志在负责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的申报及林业贴息贷款补助的审核发放工作中,未认真审核他人申报林业贷款贴息材料,致使2名不符合条件的申报人违规领取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6.55万元。2019年10月,覃德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领取资金已收缴。

  3.大化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办公室副主任蓝雄桂虚假验收问题。2018年11月,蓝雄桂作为核验工作队员,在参加大化县六也乡加司村脱贫摘帽“双认定”工作中,明知韦某户房屋未封盖天窗,房屋门窗、楼梯扶手等均未安装,床铺、厨具未添置,未真正入住生活,不符合脱贫政策要求,仍在韦某户的脱贫摘帽“双认定”验收表上签名认定该户为2018年脱贫户。2019年7月,蓝雄桂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4.金城江区六甲镇林业工作站负责人莫国荣、金城江街道林业工作站工作人员黄柳田工作失职问题。2012年2月,时任九圩镇林业站工作人员莫国荣与时任九圩镇林业站工作人员黄柳田,在对九圩镇牙洞村麻洞屯韦某某户进行退耕还林补植调查、验收工作中,工作不严谨,没有对验收户韦某某所报的37.18亩退耕还林地进行核实,导致韦某某户从2012年至2015年侵占牙洞村其他8户农户退耕还林补助款20655.2元。2019年3月,莫国荣、黄柳田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河池市纪委监委)

  河池大化瑶族自治县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广西纪检监察网截图

  1.板升乡弄朗村民委原副主任杨文贤危房改造中工作失职问题。2014年至2016年,杨文贤在任板升乡弄郎村民委副主任期间,在协助乡人民政府实施危房改造工作中,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导致所包片区发生多起不符合条件农户违规享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造成国家扶贫资金损失37000元。2018年12月,杨文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全部追回。 2.古河乡古河村党总支部原书记、村民委原主任韦仁清贪污侵占危房资金问题。2012年至2013年,韦仁清在任古河乡古河村党总支部书记兼村民委主任期间,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明知其两个儿子、母亲及妻弟等四户不符合危房改造指标申请条件,却利用职务之便,隐瞒以上四户均已建有平房的事实,提供虚假申请材料,骗取2012、2013年度危房改造财政补助资金共73450元。2019年1月,韦仁清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农户违规获得的危改补助资金给予以追缴。(大化县纪委监委)

  贺州钟山县通报1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

 

  广西纪检监察网截图

  钟山县清塘镇大同村党总支部书记曾凡欢违反工作纪律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017年9月,钟山县清塘镇大同村党总支部书记曾凡欢未严格按照清塘镇政府要求核实自治区公安厅下发的死亡未注销人员名单中有关人员的生存状况,为了应付工作,在没有对享受低保对象张某某的生存状况作进一步核实的情况下,以村委的名义给同在一个自然村且尚健在的张某某开具了死亡证明进行上报,导致张某某被注销户口并取消低保待遇,给其家庭造成了一定的利益损失和精神伤害。2019年10月,曾凡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钟山县纪委监委)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友荐云推荐
热网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