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一路三车追尾,醉驾司机自称:我从疫区回来的!
司机醉驾,致三车追尾
2月9日晚上9点,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中大队接到报警,在高新一路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事故现场。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是一起三辆小车追尾事故,事故造成三辆车辆均有不同程度损坏,所幸并无人员伤亡。
民警随后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在处理事故过程中,发现尾车驾驶人余某酒气很重,通过对其进行酒精初筛,检测结果显示,余某血液内乙醇含量高达158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按照规定,需将余某带到指定医院进行抽血送检。
民警对其进一步了解得知,驾驶人余某是湖南人,由于春节疫情状况,没有回湖南而选择在柳州过年,当晚是和朋友一起聚餐,其间喝了酒,聚餐结束之后直接驾车离开,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
肇事司机威胁民警:
“我是从疫区回来的”
在调查过程中,余某一直胡言乱语,并对执勤民警恶语相向,当听闻需要前去医院做抽取血液检测时,余某更是情绪激动,还与现场民警发生了冲突,同时威胁民警说“我是从疫区回来的”,随后被执勤民警制服并交由柳东派出所进行处理。
经过民警的耐心教育,余某最后配合警方到医院进行了抽取血液检测,该事故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司机被罚款1000元、记12分
并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罚款1000元、记12分、同时并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提醒
醉酒驾驶会给道路交通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希望广大驾驶人在出行时牢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同时,在防控疫情攻坚时段,建议广大市民少出门、少聚集,增强自我防护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大家携起手来共渡难关、战胜疫情!
来源:930老友记、柳州交警
- 标签:
- 编辑:夏学礼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