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工厂从柳购进原液后用自来水勾兑成“消毒液”,已售近20吨
当天,执法人员在良庆区一处简陋厂房内看到,几名没有穿着工作服的员工,正在往塑料桶里灌装所谓的“消毒液”,现场已有500多桶不同规格的溶液,包装标签上均宣称产品有“环境消毒”等作用。
经查,这家工厂原来的经营范围为生产洗涤剂,负责人得知市场对消毒产品需求量大增的信息之后,设法从柳州某化工企业购进了一批高浓度的次氯酸钠原液,使用自来水稀释后自行灌装销售。2月1日以来,他们已经卖出所谓的“消毒液”近20吨。
随后,执法人员还在工厂的仓库内,发现了一批标签标识不齐全,未标注生产企业名称、产品批号和生产日期的乙醇,从单据来看,这些产品也在稀释后卖出去不少。
工厂负责人说:怕浓度太高,就降了一点浓度,我们没想到有什么工艺。其实浓度你自己也把握不了。
执法人员强调,任何企业和个人必须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才能生产消毒产品,生产过程应符合卫生规范要求,产品还需要经过卫生安全评价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再一个,你看这工人全部是赤手赤脚的,没有任何的劳动防护措施,它这是化工产品,万一包装一裂开,这个就是一个烧伤。
南宁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副所长何秋玲:从现场检查的情况来看,这个厂涉嫌没有取得生产卫生许可证,就开展消毒产品的生产活动,同时这些产品也没有取得相关的检验合格报告,还有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何副所长说,无证生产或销售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消毒产品,不仅会扰乱消毒产品市场秩序,还极有可能因为产品不合格而造成环境消毒、个人防护消毒措施不达标,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隐患。
随后,执法人员对非法生产经营的“消毒产品”进行登记保存,并抽取了样品送到检验机构进行卫生质量检测,待在进一步调查取证后依法追责相关人员。
来源:“广西新闻频道”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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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夏学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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