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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湖北返乡人员拒绝隔离、打伤防疫工作人员……两男子获刑!

  3月2日,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使用远程视频系统开庭审理了两起疫情防控期间妨害公务案件,并当庭宣判,被告人何某妨害公务罪判处拘役4个月,被告人李某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两名被告人当庭认错,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忏悔,愿意接受惩罚。这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以来,贺州首次宣判的涉疫刑事案件。  

  男子拒绝居家隔离还殴打村支书

  被判拘役4个月

  1月21日,被告人何某密切接触了从湖北返回富川的女友,富川县古城镇人民政府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文件要求,把何某列为湖北离境人员密切接触者,要求何某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并在其家门口张贴“该户正在接受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谢绝亲戚朋友来访”字样的告示。

  被告人何某对张贴的告示不满,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擅自离开居所。  

  2月2日下午,何某到所在村的村部楼打砸,打烂大门把手、办公室茶几等物品;2月5日9点,何某到该村的疫情防控设卡点打烂办公桌、挡雨棚,并辱骂、殴打正在守卡值班的村支书。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在疫情防控期间不服从管理,以暴力方式阻碍代表国家机关行使疫情防控公务的人员执行公务,其行为已经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被告人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且认罪认罚,遂依法判处其拘役4个月。  

  男子强行冲卡还打伤民警辅警

  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

  2月12日下午2点,被告人李某驾驶摩托车搭载妻子准备到地上做工,在经过该村设置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疫卡点处,私自将拦卡的竹竿拉起并扔走,强行冲卡过程中摩托车刮碰到正在进行出入登记的简某停在路边的小轿车。

  富阳镇派出所接到情况反映后,由民警杨某华带领辅警杨某、陈某、李某东出警至被告人李某家中,让李某上警车到派出所接受调查问话。被告人李某情绪激动不予配合工作,并将杨某华、陈某、李某东抓伤,并用右脚踢了杨某裆部。当天16点,李某在其家中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以暴力方式阻碍代表国家机关行使疫情防控公务的人员执行公务,且暴力袭击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经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应从重处罚,考虑到被告人李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无异议并认罪认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法官指出,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多少的医护人员、基层干部身处战“疫”一线,连续奋战,不能和家人团聚,面临着被感染的危险,保护着大家的健康安全,而在这一场全民行动的战“疫”中,任何人的不配合,都可能给病毒可趁之机。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以能够自觉配合工作人员的各类防控工作,切勿以身试法,若有妨碍公务、制假售假、非法经营、造谣传谣等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 来源:贺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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