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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空车不戴口罩罚2000元,柳州多名“的哥”被处罚!部门回应

 

“脱一下口罩要挨罚两千冤不冤?”

 

3月17日,网友“陈俊友”发帖称,柳州市出租车司机在没有运输乘客的情况下,脱下口罩,应以教育为本,被运管查处罚款2000元,他认为不合理。

17日下午,记者从当事出租车司机潘先生处了解到,2月24日13时许,他驾驶没有乘客的出租车在文昌桥上行驶时,脱下口罩,被执法人员拍下。执法人员以他使用车容车貌,不符合运营要求巡游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不戴口罩)的违法行为,暂扣了他的《道路运输证》及《从业资格证》。
3月16日,他前往执法支队准备接受处理时,被告知要罚款2000元。他认为罚得过重,拒绝接受处理缴纳罚款。

 

 

记者采访了执法支队副支队长黄云。

 

黄副支队长告诉记者,自治区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后,2月6日,柳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了《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巡游出租车卫生安全管理的通告》,要求巡游出租车驾驶员必须经体温检测合格、佩戴安全口罩后上岗,且要求巡游出租车严格落实“日消毒”、“每班次通风”等疫情期间车容车貌的卫生工作要求。

驾驶员未按规定每日对车辆消毒及未佩戴安全口罩上岗,保持车辆清洁、卫生的,视为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执法支队将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47条第八款规定,应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车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据黄副支队长介绍,违反《通告》要求的,按《管理规定》从重处罚。柳州市已有20辆巡游出租汽车因未按规定落实“日消毒”或司机未佩戴安全口罩而被执法支队查处,执法支队均按2000元标准进行行政处罚,至今已有5名司机接受了处罚。

 

有网友认为,处罚有点重;

也有网友持不同观点:

特殊时期,

不遵守防疫规定应从重处罚;

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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