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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近期密集宣判:多名公安局局长、副局长获刑!

  近期

  广西密集审理涉黑涉恶“保护伞”案件多名公安局局长、副局长获刑,其中包括,此前报道的

  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三任局长

  谢其托、韦海、赵品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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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还包括南宁市横县公安局巡警大队原大队长宁椿严、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原副局长林斌、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原大队长庞昆雄、贺州市钟山监狱原副调研员(副处级)莫政才、河池市公安局宜州分局原副局长覃秉吉。

  南宁市横县公安局巡警大队原大队长宁椿严

  4月7日,广西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通过网上远程庭审系统对一起涉黑“保护伞”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宁椿严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对其违法所得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宣判现场

  法院审理查明

  2012年至2015年,被告人宁椿严利用其担任南宁市横县公安局巡警大队大队长职务上的便利,为沈旭添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开设和经营的赌场逃避执法查处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沈旭添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32.38万元。 2013至2015年,被告人宁椿严多次对以沈旭添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包庇、纵容行为。

  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原副局长林斌 伙同他人收取“保护费”后,对黄赌行为视而不见。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林斌利欲熏心,最终案发落网。

  4月29日,玉林市陆川县人民法院对林斌“保护伞”案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斌因犯受贿罪、徇私枉法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同案人陈剑因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斌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直接或伙同被告人陈剑,非法收受他人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据查证,林斌受贿数额达343.6万元,数额特别巨大,陈剑受贿数额为155.1万元,数额巨大,其二人的行为均已触犯刑律,构成受贿罪。被告人林斌身为司法工作人员,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徇私枉法罪。被告人林斌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其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对其中237.877162万元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林斌犯受贿罪、徇私枉法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告人陈剑犯受贿罪罪名成立。

  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2019年12月19日,市公安局玉州分局原副局长林斌一案开庭审理现场(资料图)

  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原大队长庞昆雄 作为国家司法工作人员,玉林市公安局北辰派出所原所长、玉州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原大队长庞昆雄知法犯法,充当涉赌、涉黄场所窝点的“保护伞”,并收受贿赂。4月30日,陆川县法院依法作出宣判:庞昆雄犯受贿、徇私枉法两罪,决定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充当犯罪团伙“保护伞” 收受贿赂 庞昆雄利用其担任玉林市公安局北辰派出所所长、玉州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期间的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在查处涉赌、涉黄场所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好处费共计363.5万元,庞昆雄分得278.9万元。 2017年4月28日,玉州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对辖区内玉林市某国际大酒店的按摩洗浴场所(以下简称:按摩洗浴场所)进行检查,发现5对男女涉嫌卖淫嫖娼,并报告庞昆雄,庞昆雄经请示领导后,将该案移交环西派出所处理。后参与经营该按摩洗浴场所的莫某轩找到庞昆雄,让庞昆雄关照。2017年6月至2018年春节期间,莫某轩分多次共送了3.3万元给庞昆雄。庞昆雄在收受莫某轩好处费期间未组织警力对该按摩洗浴场所进行查处。 另查明,庞昆雄收受他人贿赂后,用该贿赂款于2016年3月28日以一次性付款56万元的方式购买了商铺一间。案发后,庞昆雄亲属代为退出赃款332万元。 涉受贿、徇私枉法两罪 获刑11年 陆川法院经审理认为,庞昆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363.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受贿罪。庞昆雄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明知他人从事组织卖淫犯罪,在收受他人贿赂后而不予查处,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徇私枉法罪。 4月30日,陆川法院依法对庞昆雄作出判决:庞昆雄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犯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决定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对已查封的庞昆雄用受贿款购买商铺依法予以没收,对赃款进行没收上缴国库。 钟山监狱原副调研员(副处级)莫政才 2020年3月23日,广西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涉黑“保护伞”案件进行公开宣判,以犯受贿罪判处被告人莫政才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被告人退出的赃款人民币32.1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宣判现场法院审理查明 被告人莫政才在担任钟山监狱医院代院长、院长、十一监区监区长、九监区监区长、九监区政治教导员期间,在其所在监区药品、医疗器械采购、结算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供应商谋取利益,收受药品、医疗器械供应商贿赂共计人民币24.9万元。 此外,莫政才在担任钟山监狱医院院长、十一监区监区长、九监区监区长期间,收受罪犯张树辉家属、特定关系人财物共计人民币7.2万元,伙同他人徇私舞弊,违规用奖励分为罪犯张树辉呈报减刑,导致罪犯张树辉共获得三次违规减刑,共计减去有期徒刑七年。 张树辉刑满释放后,继续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在梧州市及周边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张树辉等22人重大涉黑案二审宣判现场。 2019年4月29日,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树辉等22人涉黑犯罪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判决维持一审法院对原审被告人张树辉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及聚众斗殴罪等七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另查明,被告人莫政才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该罪行属同种较重罪行;被告人莫政才退出了赃款32.1万元。 法院认为

  被告人莫政才身为国家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同时,身为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回扣,归个人所有。所收受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确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构成受贿罪。 被告人莫政才收受贿赂,为黑社会犯罪服刑人员违规减刑,其行为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的特征。法院依法认定被告人莫政才为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

   被告人莫政才在看守所接受远程宣判。 被告人莫政才到案后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以自首论;供述的该罪行属同种较重罪行,一般应当从轻处罚。被告人莫政才自愿认罪,且退出全部赃款,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河池市公安局宜州分局原副局长覃秉吉

  5月8日,广西天峨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河池市公安局宜州分局原副局长覃秉吉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玩忽职守罪一案。

  2013年4月到2018年9月期间,覃秉吉担任当时的宜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2016年7月,当地警方兵分多路,开展了一次治安严打整治“飓风”行动,城南派出所在行动中查处了黑社会性质组织领导者邱某、莫某开设的一处赌场。其中的涉黑头目邱某和覃秉吉从小就认识,关系亲密。赌场被查后,他打电话向覃秉吉求助。之后,覃秉吉要求派出所负责人从轻处理抓获的涉案人员,使涉案人员被以行政拘留、罚款的治安处罚方式降格处理,且行政拘留都没有实际执行。在覃秉吉等人的包庇下,邱某、莫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于2017年2月在原地重新开设赌场,攫取大量非法利益。2015年至2017年,这个涉黑组织实施了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开设赌场等多起违法犯罪行为,案件都没有得到依法处置,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直到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黑组织才被依法惩治。

   此外,公诉机关还指控,2012年覃秉吉担任宜州市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所长期间,对廖振、马振文黑社会性质组织违法打砸足浴城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包庇。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覃秉吉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中,明知是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而予以包庇、纵容,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履行职责,不及时查处犯罪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相关规定,应当以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玩忽职守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全程采用网络直播,案件将择期宣判。

  来源 | 广西新闻网综合综合广西高院、玉林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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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夏学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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