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奇车祸!男子酒后帮倒车碾死自己,家属索赔!法院:车主也要承担责任
离奇车祸:男子倒车被甩出后被压死
2019年1月7日晚,四川乐山城区嘉兴路美食街发生了一起离奇的车祸。根据目击者提供的信息及监控视频显示,一名男子倒车时被甩出驾驶室,然后车子将自己碾压身亡。
据目击者介绍,事发时间大概在当晚9时40分。根据该目击者提供的监控视频显示,当时这辆白色小轿车从人行道上缓缓驶出,当车辆驶入机动车道后,有一蓝衣女子向轿车走去。但不知为何,该轿车突然倒车,女子被刮倒在地,而倒行的轿车驾驶室车门打开了,司机被甩了出来并被压在车轮底下。
最后,众人帮助抬开了汽车。事发后,红星新闻记者从乐山市中医医院处获悉,由于伤势过重,该男子经抢救无效死亡。
男子被碾压身亡
家属起诉:被告应当承担40%的责任
事故发生后,张某家属多次找到吕某某夫妇协商处理赔偿事宜,被拒绝赔偿。张某的妻子、儿子及父母作为原告,将吕某某夫妇及两名同桌饮酒者均告到了法院。
四原告认为,被告吕某某系该肇事车辆的车主,在其请客吃饭过程中劝张某等人饮酒的行为,为本案的发生埋下了隐患,在自己喝醉后,没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车辆是导致此次事故的原因之一。被告李某某在实际控制和使用肇事车辆时,明知死者张某已处于醉酒状态下,仍要求其代为倒车,是导致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四原告还认为,同桌饮酒者朱某某、周某某等人在喝酒状态下,所有人的行为能力、认知能力等均有下降时,酒席参与人间形成了一个特定的相互扶助、相互警示、相互制止的法律义务,但其却没有尽到法律上的注意义务也是导致该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原告认为,在此次事故中,虽然事故认定书认定结果是由死者张某承担全部责任,事故认定书是受限于行政认定范围对交通事故参与者法定地位限制的情况下,对实际交通行为作出的认定,而本案此次事故是因为诸多交通参与者以外的原因、过错综合在一起共同作用下发生的,所以不能单独采信事故认定书来决定死者的赔偿事宜。
原告认为,导致张某死亡的原因是因为各被告的过错行为共同作用下的结果,各被告应当对其各自的过错行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死者对其死亡后果有过错应当承担60%的责任,各被告应当承担40%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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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夏学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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