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民赶紧看!如果有这种情况你的房子不能过户!
桂林晚报
临桂区鲁山路84号大龙家园小区4年前就已经交房。居民李先生也拿到了该小区两个临街商铺的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但李先生卖商铺时,被临桂区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告知无法过户交易。
10月23日,从相关部门了解到,因为李先生商铺土地使用证中地类(用途)是“城镇住宅用地”,房屋所有权证中规划通途上却是“商铺”,两张证的土地使用性质不同,按照相关规定无法进行过户交易。
临桂县国土资源局的工作人员透露,这是过去政策造成的问题,并不止李先生一个人存在这样的现象。目前,已有另一小区业主的问题得到解决,临桂区政府正在拟定方案,着手解决这一现象。
市民手握房产证却无法过户交易
大龙家园小区位于鲁山路84号。小区有一排临街商铺临街商铺,约有30间。市民李先生的商铺也在其中,是4栋1层12号和13号。
李先生说,商铺是他2015年购买的,“买的是二手商铺,到临桂县房地产管理所过户,花了56万多,交了6万7多的税”。
今年9月,李先生急用资金,对外出售商铺。他和买家谈好价格,签好了房屋买卖合同,双方一起到临桂区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管理中心过户,却遭到工作人员拒绝, “被告知不能过户交易”。
“我有合法证件,为什么不能过户?”李先生很纳闷。他从工作人员处了解到,“是因为同一个商铺,房产证和土地证上的土地性质却不一样”。
10月17日,在大龙家园小区门口, 李先生给看了商铺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前者划通途上是“商铺”,后者是“城镇住宅用地”。
李先说,为了尽快完成商铺交易。他曾多次往返相关部门,但问题都没有得到解决。
从小区保安和业主处了解到,大龙家园小区已经建成使用约4年了。小区建成后,开发商就撤离该小区。小区如今是居民自治管理,没有物业。除李先生之外,也有其他商铺业主存在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件土地性质不一样,而不能过户的现象。
试着联系房屋开发商,但开发商已经撤离该小区,没办法联系上。
相关部门:正在着手解决10月23日,来到临桂区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管理中心,了解到因为房屋所有权证划通途上是“商铺”,而国有土地使用证上是“城镇住宅用地”,李先生的商铺的确不能过户交易。
临桂区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说,只要两个证件的土地使用性质一样,就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过户交易。李先生购买是按照商铺交的税,需要把国有土地使用证上是“城镇住宅用地”改为“商业用地”,具体要到临桂区国土资源局了解情况。
临桂区国土资源局的工作人员解释说,不动产登记证相关政策出台之前,商铺是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业主交易需要拿出这两个证件来表示产权、进行过户交易。国有土地使用证审批是住宅用地的土地,可能会在小区开发过程中,开发商从配套设施考虑,建一些商铺。按照当时的政策,如果经过房屋管理部门的审批,允许建设配套设施,也是可以的,房屋所有权证上就会是“商铺”。这就造成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两者之间土地使用性质不同的情况。
临桂区国土资源局的工作人员说,像李先生这样的情况,需要按照商业用地和住宅用地的差价,补足土地出让金,就可以正常交易过户了。土地出让金应该由开发商缴纳,临桂区也有小区商铺存在这样的情况,已经由开发商牵头补足了土地出让金,业主的问题也得到了解决。
但大龙家园小区的开发商已经撤离小区,业主也联系不到的情况该怎么办?工作人员解释,李先生此前已经来反映过该问题,并且提交了资料,临桂区政府也得知了这一情况,正在拟定方案着手解决这一问题。
来源丨刘净伶 实习生段雨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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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夏学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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