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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六年、参保不足200人,保险版“以房养老”为何进展缓慢?

新京报 :段文平

近年来,“以房养老”理财骗局事件频频发生,但是真正的以房养老保险产品却寂寂无名,这背后的原因是什么?

目前,国家政策推动试点的以房养老,是指老年人将拥有产权的住房抵押给保险公司,以取得贷款用于养老。老年人在世时仍保留房屋居住权,去世后则以住房还贷,这又被称之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

2014年,保险版以房养老开始试点。2015年3月份,全国首款“以房养老保险”产品由幸福人寿推出。截至2020年底,参保保险版以房养老的老人未超过200位,而参与试点、推出产品的保险公司,只有幸福人寿、中保人寿等。

保险版以房养老试点进展为何较慢?还存在哪些困难?

仅个别险企开展业务,参保老人约187位

根据民政部相关预测,“十四五”期间,全国老年人口将突破3亿,我国将从轻度老龄化迈入中度老龄化。而5到10年后,全国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将进入中高龄,我国将迎来一波养老照护的浪潮,养老也将接受更大的挑战和考验。

而随着老龄化进程的加速,原有的养老理念、养老方式无法满足社会的养老需求,亟须多元的养老产品出炉。去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这引发市场高度关注,也给商业性的养老保险产品带来更多机会。而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作为“以房养老”创新型金融产品,与靠出租房屋拿租金、或卖掉房子拿房款养老不同,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屋抵押给保险公司,可以继续住在房子里。在世时,定期领取一定数额的养老金;去世后,房子归保险公司处置。这给“名下有房产、手中无现金”的老年人的养老,提供了一种全新思路,有助于改善老年人生活质量、减轻社会保障压力。

汇力基金董事长孟晓苏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表示,近日,中央提出的“要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而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就是一种规范有效的养老保险产品,一般的养老保险产品,投保人年过60岁就不卖了,而这个产品是专门卖给60岁以上的老人,是有效落实“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具体行动。

事实上,早在2003年,孟晓苏开始致力于推广“以房养老”,其本人在2007年创办幸福人寿并担任董事长。但直到2013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保险版的以房养老在国内才算有实质性动作。2014年6月,《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发布,自2014年7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试点实施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2015年3月,全国首款“以房养老保险”产品由幸福人寿推出。2018年8月,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扩大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开展范围的通知》,保险版以房养老开启了全国试点。

值得关注的是,试点之初,虽然有多家保险公司获得了试点资格,但此后只有幸福人寿、中保人寿开展了该项业务。六年过去了,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进展得如何了?

近日,全国政协委员、原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截至2020年底,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共有127户家庭187位老人参保,保险公司已累计发放养老金1489万元。

对于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的试点进展,孟晓苏表示,产品很受参保老人好评,试点多年已能证明这个产品是成功的。但是试点规模还不够大,试点产品还可以更加丰富。当问及如何看待“以房养老”理财骗局事件频频发生时,孟晓苏说,骗子无孔不入,老人缺乏辨认能力;同时也能间接说明,社会上对“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需求强烈,需要加快发展真正的“反向抵押养老保险”。

据了解,2014年幸福人寿推动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落地时,成立了由孟晓苏为组长的研究小组。

传统观念、顶层设计不完善等,导致市场参与度低

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试点进展为何缓慢?孟晓苏表示,主要问题出在供给侧,是参与的保险公司太少。试点这么多年,只有幸福人寿和中保人寿两家保险公司参与了试点,其他保险公司都比较迟疑,他们一直在担心这个产品不赚钱,会亏损。事实上在幸福人寿的试点中,没有发现任何一单产品出现问题,保险公司的预期收益能部分兑现,抵押房产价格均上涨不少,让保险公司与老人都对未来预期良好,实践证明试点是成功的。

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参与积极性较低背后的原因,除了盈利与否外,还有长寿、房价风险,以及受传统观念影响,整体需求并不充分,顶层制度设计不完善等多方面原因。

对于传统住房观念,2021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太保寿险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周燕芳在提交的《关于加快发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建议》中表示,我国的房产自有率超过80%,但大部分老年人终其一生住房不过为一套,受传统观念影响,很少会出租或售卖。老年人的自有房屋通常都自住并作为留给子女后代的遗产。因此,目前我国“以房养老”很难成为一种大众养老的产品,更多体现为给老年人增加一个养老方式的选项。

大爱城控股副总裁兼养老运营公司总经理乌丹星同样表示,中国传统观念中,不论是老人还是子女都认为,房子是财产,是要留给子女的,这种认知比较根深蒂固,社会观念的转变还存在一定问题。

更重要的是,顶层制度设计得不完善,是以房养老难以快速推动的另一个关键原因。在乌丹星看来,金融、法律、税收等顶层设计上的制度安排,并不完善,当一个B环的顶层设计不完整的时候,以房养老是很难推动的。因为对于老百姓来说,没有一套完整的顶层设计,心里是完全没谱的;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政策、税收等充满不确定性,也让他们没有动力去做这件事情。

周燕芳也表示,实践的过程中,每一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都需要经过房屋评估、尽职调查、抵押登记、业务公证等环节,涉及房地产、金融、财税等多个领域及相应的监管部门。我国尚未建立专项机构或协调沟通部门,缺失对合同赋予强制执行力、公正遗产管理人、房产差异化处置等专项条款制度。最终造成了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承保难度大、流程复杂、投入成本高、未来抵押房屋难处置等问题,从而市场参与度不高。

政策利好下,专家建议多举措推进“以房养老”

基于此,在业内看来,保险版“以房养老”如果想要快速推进,须尽快完善顶层制度设计,以减少参与主体的担忧与风险。

事实上,在政策层面,国家也在积极推动相关制度的落地。2020年1月23日,中国银保监会等13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发展的意见》指出,优化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支持政策;建立完善支持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发展的合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遗产管理人、房产差异化处置等制度,促进相关业务规范发展。

在政策以及制度层面,周燕芳建议,其一,加大业务发展的政府支持力度,组建以房养老保险的专项监督管理小组以及以房养老保险咨询机构,为该业务的发展提供管理、担保和咨询支持;其二,银保监会联合司法部门、民政部门、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建立支持业务发展的制度,对公证、抵押、继承、交易税费等事宜的流程进行简化对业务费用进行优惠;其三,银保监会推动以房养老保险保单的资产证券化的试点,以盘活固定资产、降低流动性风险,提高保险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对市场的参与度。

此外,在多位专业人士看来,此前相关部门对“以房养老”的宣传力度不够,导致大家对其认识不足,现在也应加快这方面的工作。乌丹星表示,目前谈起“以房养老”,老百姓并不知道真正的目的、意义是什么,对老百姓、政府、企业又有什么好处,因此,需进一步加强市场宣传、引导。

孟晓苏称,“保险行业对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成果宣传不够,我一直主张,在适当的时候将幸福人寿的试点经验,包括近期收益平稳与远期潜在价值巨大的情况,向其他保险公司介绍,让这个成功产品能得到快速推广,以适应中央要求‘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需要。”

周燕芳也建议,由银保监会、保险行业协会等部门牵头,与有意愿参加该类业务的相关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对以房养老保险进行系统化的正面宣传工作,逐渐改变市场对房养老险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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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夏学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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