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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摊面积取消?住建部再征求意见

上海证券报 于祥明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住宅项目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通知称,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标准编制工作计划,《住宅项目规范》已起草完成,在前期多次征求意见基础上修改完善并经专家审查通过。现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这份《住宅项目规范》已是第三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按照时间安排,此次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8日。

注意到,新版规范未见备受关注的“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条款。增加了“对于既有住宅建筑加装电梯,在按相关规定进行充分协商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应允许适当降低相邻住宅日照标准”的条款。

“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条款受关注

2019年2月1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曾就《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在内的38项工程建设规范一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其中,《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中第2.4.6条“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受到广泛关注。这也是住建部首次在官方文件中明确提出房屋应以套内面积来进行交易。

这份征求意见稿文末附的起草说明中提到,“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是居民关注的焦点问题,关系到每个住宅用户的切身利益。目前,我国住宅建筑主要以建筑面积进行交易,这样会出现同一项目的建筑面积相同而套内使用面积不同的问题,以此加剧“公摊面积伤民”的矛盾。

由于此条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2019年的2月24日,新华社发布《权威专家回应“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的文章。

专家解释,规范征求意见稿中拟将住宅交易的面积统一按套内使用面积计算的做法主要解决两方面问题:一是解决套内建筑面积相同而住户使用面积不同的问题。由于我国地域差异大、住宅结构类型多等因素,造成住宅墙体厚度不同,导致套内建筑面积相同的情况下,而套内实际可使用面积不同。二是解决住户使用面积不透明的问题。按套内使用面积进行计算易于住户自行测量,实现“所见即所得”。

新版规范未见相关条款

不过,“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的表述只在首份公开征求意见的《住宅项目规范》中出现。第二次发布的《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和2022年3月15日发布的最新征求意见稿中,均未再提及“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

我国住宅面积计算方式主要采用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其中,大部分城市采用建筑面积交易,而重庆自2002年起已采用套内建筑面积交易,至今已20年。

“房屋买卖涉及三个面积,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和实际使用面积。”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向表示,建筑面积包括房子的面积和外面楼梯、过道面积,“这些肯定是购房者需要承担的;套内面积讲的就是房子的外墙,这个墙以内的地方,因为墙有厚度,而厚度是不能用的,但是这块面积还是属于购房者的。”严跃进说,民众之所以关心公摊面积,也是因为相应房屋面积的计算比较模糊,“如果开发商能够算得很清晰,那么大家买房的时候就会知道自己需要付出的购房成本”。

其实,关于取消建筑面积(公摊面积)的争议一直存在,由于建筑面积的“销售习惯”形成已久,一旦取消也的确存在市场上两种面积标准并存的尴尬。有专家认为,公摊面积是客观存在的,取消公摊面积,物业费、取暖费等都按照套内面积缴纳,“这种想法不太实际”。

另一方面,通过法律法规统一厘清“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公摊面积”等关键概念,防止有人“浑水摸鱼”,确保销售计价体系整齐划一,保证公平透明有序才是市场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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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夏学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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