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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公安局生态环境保护分局成立

桂林市公安局生态环境保护分局成立

  4月25日上午,桂林市公安局生态环境保护分局揭牌仪式在桂林市森林公安局大院举行。桂林市公安局生态环境保护分局的成立,标志着桂林市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开启了新征程,迈出了新步伐。

  桂林市公安局生态环境保护分局的成立将进一步完善市、县、乡、村四级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和执法体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生态环境保护格局,推动维护生态安全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确保桂林山更青、水更绿、环境更美丽,成为打造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推动高质量发展筑牢生态安全的屏障。

  以桂林市森林公安局为基础成立桂林市公安局生态环境保护分局(继续保留桂林市森林公安局和增挂的桂林市公安局森林支队牌子);优化现桂林市森林公安局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能,增设生态环境保护一、二、三大队和情报大队机构,将桂林市公安局食品药品和生态环境犯罪侦查支队的生态环境犯罪侦查职能剥离至新成立的生态环境保护分局,满足精准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需要。

  桂林市公安局生态环境保护分局的主要职能是分析研究全市生态环境和涉林及野生动植物、森林火案等违法犯罪活动情况和规律特点,开展巡查、预防、打击各项工作;指导、监督、协调全市公安机关相关警种开展生态环境和涉林案件刑事侦查工作;直接承担生态环境、野生动植物、森林火灾等犯罪及上级督办案件的侦办工作;建立健全情报和科信技术力量;建立生态环境保护打击联席会议会商工作机制;协助配合行政执法机构开展生态环境执法活动;依法行使行政处罚和治安处罚权。

  桂林市委、市政府开拓创新、深化改革,率先在全国建立和完善公安机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旨在从体制机制上解决好桂林生态保护问题,从根本上保护好桂林生态环境。桂林市公安局生态环境保护分局揭牌就是这项创新举措的标志性成果之一。

  在成立桂林市公安局生态环境保护分局过程中,从3月11日-4月25日期间,桂林市公安局组织开展以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行为为主攻方向的“春雷行动”,截至4月14日,已破案110起,因疫情原因取保候审106人,刑拘2人,起诉38人,扣押和收缴涉案物品一批,挽回生态损失50余万元。(张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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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桂林地理环境
  • 编辑:夏学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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