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建设摆在首位、坚持把学习贯彻习法治思想纳入市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全体会议以及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习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邀请高校法学教授为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市政府常务会议作法治专题讲座;将习法治思想列为市委党校主体班次教育培训重要内容。
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严抓“关键少数”,分11批次对312名拟提拔的处级领导干部开展任职前理论和法律法规知识测试。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我市“加强漓江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助推桂林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项目被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推荐申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办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加治政府建设督察力度。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督查绩效办等部门,深入我市17个县(市、区)和14个部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进一步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依法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开展疫情防控专项执法行动,累计检查基层医疗机构及民营医院17581家次,检查疫情定点隔离场所88家次,下达监督意见书2968份。我市3岁以上人群全程免疫覆盖率排名全区前三。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对《桂林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安全生产类和自然灾害类等14个预案进行修订,目前已完成征求意见和合法性审查,将于近期印发实施。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制定出台各类突发事件专项应急处置预案,强化综合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理能力。我市派出卫生应急队伍参加2021年粤桂卫生应急演练,取得第四名的好成绩。
率先推行全程电子化改革、承诺审批改革试点。成为全区首个“跨省通办+套餐服务”、“跨省通办+承诺审批”试点城市,在2021年全区政务服务承诺审批现场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全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在我市召开;创新开展“一业一证”改革,试点行业数量排名全区第一;荣获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营商环境“开办企业”指标考评优秀城市。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2021年,自治区会表决通过《桂林市喀斯特景观资源可持续利用条例》和《桂林市灵渠保护条例》;市会表决通过《桂林市养犬管理条例》。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2021年共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288件;向自治区司法厅、市会报送备案市本级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9件;审查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向市政府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8件。
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实现市县两级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法律顾问团队为全市提供法律意见2206条;参与法律法规、党内法规、规范性文件起草和论证759次;审查和修改重要法律文书或重大合同3008份;参与处置涉法涉诉案件、重大突发事件等499次;代理诉讼(复议、仲裁)1906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依法依规开展政府法律事务合法性审查,共出具重大行政决策法律意见13件,一般性行政决策法律意见296件。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在文化、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等4个领域实行市级执法,在市场监管领域实行以城区为主的执法体制,上述5个领域通过改革共减少执法队伍24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2021年共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1354起,药品类违法案件196件,传染病防治类违法案件9件,环境违法案件75件,交通运输违法案件662件。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梳理编制全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设定的对市场主体可以免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形成涵盖5个领域共16项“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
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调解案件30929件,调解成功30256件,调解成功率97.82%,其中排查发现矛盾纠纷6068件,预防纠纷2349件。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全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总结会在我市召开;2021年全市新收行政复议申请495件,立案受理372件,上年结转48件,共审理结案358件;共收到出庭应诉通知262件,已出庭应诉230件。
加强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在兴安县、平乐县、临桂区试点推行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制度;编制第一批6个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在全市推广。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编制完成17个县(市、区)26个试点领域36376项公开事项,并在市县两级政府门户网站设置“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栏。
(一)个别单位集体学法存在走形式、走过场现象,个别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够强。
(一)把学习贯彻习法治思想作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首要任务,充分发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牵头抓总作用,完善工作报告和统筹协调机制。
(二)按照《桂林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三)组织开展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对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行动。
(四)在持续抓好自治区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基础上,继续加强漓江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迎接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第三方评估。
- 标签:桂林市政府门户网
- 编辑:夏学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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