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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div改进安全质量认证和生产许可管理工作方案的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div改进安全质量认证和生产许可管理工作方案的

  《桂林市改进安全质量认证和生产许可管理工作方案》已经桂林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改进安全质量认证和生产许可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48号)精神,为改进安全质量认证和生产许可管理,全面提升我市质量发展和安全生产水平,结合桂林市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营造更加利企降本的营商环境,提高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将市级发证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核发事项委托下放各县及临桂区实施。(责任单位:市质监局;进度要求:已实施,持续推进。)

  推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一企一证”,实行按企业主体发证的模式,在同一审批层级中一个企业只发一个生产许可证。逐步建立跨行业跨部门的联合评审机制,积极推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与相关行业资格许可并联审批,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全社会采信,实现联合审查、同步审批、信息共享,避免重复评价。(责任单位:市质监局;进度要求:已实施,持续推进。)

  对砂轮、饲料粉碎机械、建筑卷扬机、钢丝绳、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预应力混凝土枕、救生设备、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电线电缆、耐火材料、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建筑防水卷材、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汽车制动液、人造板、化肥等17类自治区委托下放发证产品,简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程序,取消发证检验,实行先证后核。将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简化为“一单一书一报告”(申请单、承诺书、检验报告);许可时间由30个工作日减少至3个工作日;后置现场审查在许可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计量标准器具核准、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等行政许可事项压缩办理时限,其中技术评审时间由45个工作日减少至20个工作日,审批时间由20个工作日减少至3个工作日。(责任单位:市质监局;进度要求:已实施,持续推进。)

  全市安全监管部门实施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省级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矿山、金属冶炼以及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审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认定,危险化学品经营(含仓储经营)许可,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核发,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核发(批发许可),职业卫生服务机构(除煤矿外)丙级资质审批等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结时限,压缩到9个工作日(依据《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法规规定,审查过程中的现场复核或核查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审批规定的期限内。)(责任单位:市安全监管局;进度要求:已实施,持续推进。)

  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计量标准器具核准、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共6项许可事项纳入“零跑腿”事项。将申报自治区主席质量奖、申报桂林市市长质量奖、推荐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因故停用1年以上的特种设备备案等纳入“最多跑一次”事项。(责任单位:市质监局;进度要求:已实施,持续推进。)

  将桂林市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中涉及在区外甲级资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业务备案、区外甲级资源安全评价机构的业务备案、在生产、经营、储备和使用单位及矿山企业安全评价报告备案等3项事项纳入“零跑腿”事项。(责任单位:市安全监管局;进度要求:已实施,持续推进。)

  免除行政许可事项中由企业负担的质量技术评审费用,停征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检定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列支。对委托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和计量检测校准收费一律按收费标准价格的80%收取。(责任单位:市质监局;进度要求:7月1日起实施。)

  免收农村地区(县级及县级以下)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以及政府举办的幼儿园、孤儿院、敬(养)老院使用的特种设备各项检验费。对国家级、自治区级贫困县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按收费标准价格的80%收取费用。对自治区和本市重大建设项目、规模以上企业大型检验项目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实施框架性服务合同化管理,根据检验项目和检验费用数额,通过签订年度服务协议,按收费标准价格的85%收取费用。(责任单位:市质监局;进度要求:7月1日起实施。)

  加强品牌建设,指导企业争创中国质量奖、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自治区主席质量奖、市长质量奖、广西名牌产品,培育更多“百年老店”,增强产品竞争力。到2020年,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达到10个,自治区主席质量奖(含提名奖)的企业(组织)达到5个,市长质量奖(含提名奖)20个,广西名牌产品达到220个。(责任单位:市质监局;进度要求:7月1日起实施。)

  面向企业免费开展培训,推广实施先进质量管理标准,持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实施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到2020年,培育发展10个以上团体标准,增加市场标准的有效供给。(责任单位:市质监局;进度要求:7月1日起实施。)

  面向社会开放公共检验检测服务平台,聚焦桂林市优势特色、战略新兴产业需求,提升公共检验检测服务平台能力。强化质量管理、标准、计量、认证、实验室建设等技术咨询和培训服务保障,推动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全面提升。(责任单位:市质监局;进度要求:7月1日起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改进安全质量认证和生产许可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和组织推动相关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狠抓任务落实。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按照明确的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

  (三)做好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对政策措施和经验做法等进行广泛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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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桂林市人民政府进来
  • 编辑:夏学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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