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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多人被罚!广西这个城市正式对“遛狗不牵绳”开百元罚单!

汪星人是地球人的好朋友

提到汪星人

十个有九个按捺不住体内的洪荒之力

不自觉地想要亲近它们

But

汪星人却频频被投诉

遛狗不拴绳

狗粪不清理

狗吠频扰人

疯狗咬人

......

为积极回应民生,引导市民依法、规范、文明养犬,提高广大市民文明养犬意识,规范养犬行为,齐心协力共创文明柳州,共建和谐社会,柳州城中警方强力开展文明养犬管理整治“犬患”专项行动。近日,城中警方开出多张罚单,对携犬出户未束犬绳等行为予以处罚,督促市民文明养犬。

不牵狗绳让狗马路上奔跑,罚!

7月4日18时许,黄村派出所民警在柳州市柳北区红碑路上巡逻时,发现一男子骑电动车带着一只未牵绳的狗,并放任狗在机动车道上奔跑,给过往行人、车辆带来交通安全隐患。

视频由柳北警方提供。

民警以该男子涉嫌携犬出户未遵守规定,当场将该男子查获。经现场询问,该男子名赵某,对自己携犬出户未遵守规定的行为供认不讳。随后,民警将赵某口头传唤回公安机关继续讯问查证。

经调查取证,赵某携犬出户未遵守规定证据确凿,鉴于其认错态度较好,并保证以后严格按照规定文明养犬,公安机关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68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对赵某罚款100元人民币。

柳北警方供图。

除了前述案件,柳北警方在7月4日查处了多起不文明养犬行为。

7月4日晚,解放派出所对辖区内居民遛狗行为进行检查。20时许,在柳北区潭中高架桥底,发现市民张某携犬出行未按规定采取束犬绳(链)牵领等安全措施,遂当场告知其行为已违反相关规定,带回所进一步处理。后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警方对张某处以罚款100元。张某表示认罚,今后携犬出行将严格遵循相关规定。

7月4日18时许,雀儿山所民警在柳州市柳北区北祥新居小区巡逻时,发现一名男子遛狗未拴绳,并放任狗在该小区社区前的空地上跑、跳,附近还有居民带小孩在散步。

民警发现此情况后,立即上前制止,随后以该男子涉嫌携犬出户未遵守规定,将其口头传唤回所接受调查。经调查,该男子姓杨,系北祥新居小区居民,其对其携犬出户未遵守规定的违法违规事实供认不讳。鉴于杨某认错态度较好,并保证以后严格按照规定文明养犬,公安机关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68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对杨某罚款人民币100元。

7月4日18时许,胜利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辖区某小区内有一名女子在遛狗,但没有看到她使用狗绳。接警后,民警快速来到报警地点看到,一只白色的狗,身上未有束犬设备,旁边有一名女子。

民警上前向该女子询问,在明确该女子正是狗的主人后,民警告知其行为已经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要求该女子立即将狗唤回并进行束缚,避免出现伤人等行为。

随后,民警依法口头传唤该女子(韦某,女,21岁,柳州市人)到胜利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韦某对其携犬出户未采取束犬绳(链)牵引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韦某已被胜利派出所依法处以1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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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18时30分许,公园派出所民警在金沙角清水平台查获一名涉嫌携犬出户未束犬绳牵领的男子杜某庞,处以罚款100元。

7月4日20时许,中南派出所民警在中山西路红光桥底附近查获一名涉嫌携犬出户未束犬绳牵领的女子周某珍,处以罚款100元。

7月4日20时20分许,潭中派出所民警在东环路268号西门外路边查获一名涉嫌携犬出户未束犬绳牵领的女子韦某伶,处以罚款100元。

7月4日21时许,桂中派出所民警在沿江路凤凰岭大桥附近查获一名涉嫌携犬出户未束犬绳牵领的女子李某青,罚款100元。

7月5日12时许,柳东派出所民警在东堤路河堤附近查获一名涉嫌携犬出户未束犬绳牵领的男子黄某,处以罚款100元。

上述市民在接受民警的处罚和教育后表示今后一定会遵守相关规定,文明养犬,遛狗时用狗绳牵领,不再出现违反规定的行为。

遛狗拴绳并不是对狗狗的束缚

而是对他人的保护

对公共安全的保证

公安机关也会持续加大力度

规范市民的养犬行为

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养犬者

一律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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