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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2分罚100元!很多人都这样做过,桂林人赶紧来举报!

近日,兴安交警接到群众举报,一驾驶员在等红灯的过程中,将垃圾从车窗扔到路上。经核实,交警对该驾驶员予以罚款100元、记2分的处罚。

接到举报后,交警立即调取相应监控进行调查核实。监控视频显示:5月27日9时52分许,在双灵路志玲路口红绿灯处,一辆桂C牌黑色小型轿车在等待通行的过程中,驾驶员随手从车内扔出一些果壳纸巾,破坏了路面原本的干净整洁。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对此,兴安交警依法联系到该车驾驶员,并要求其尽快来交警大队接受处理。6月3日上午,驾驶员黄某来到交警大队向民警承认了自己车窗抛物的违法事实。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交警对黄某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元、记2分。

你是否也经常在路上看到上面的不文明行为捏?

赶紧行动起来,向交警举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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