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桂林资讯  新闻

2人当场死亡!顺德发生一起惨烈车祸……

2人当场死亡!顺德发生一起惨烈车祸……

  4月6日,一辆赣B牌大客车沿268省道由顺德区均安往光华方向在左侧的小型车道内行驶,行至百安路杏坛路段时,正好遇到冯某驾驶无号牌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搭载黄某(黄某未戴安全头盔)

  由于大客车超速行驶,避让不及,右前部与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后部发生碰撞,造成车辆损坏及冯某、黄某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2、当事人冯某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轻便两轮摩托车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行驶,是导致该起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另一方面过错。

  机动车走机动车道,自行车走非机动车道,行人走人行道。在路上,应各行其道,有序通行。但有相当一部分人,总抱有侥幸心理,为贪图方便不按规定道路通行。

  部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员,自以为可以凭借车辆轻巧灵活的特点在车流中自由穿梭。殊不知由于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稳定性差,缺乏任何外部防护,一旦发生意外,直接就是肉与铁、肉与肉、肉与地的碰撞。

  2、影响驾驶员视觉超速行驶会使驾驶员视野变窄,视力减弱,对前方突然出现的险情,难以及时、准确妥善的进行处置,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3、容易引发追尾,数据显示,时速为80公里时,制动距离约为70米,时速为100公里时,制动距离达到101米,而时速为140公里时,制动距离达到173米。

  4、容易造成翻车车速如果过快,转弯时离心力会增加,遇有情况急打方向盘,车辆易发生侧滑,严重时会导致翻车。

  5、后果严重,如果时速为50公里,发生事故时,车辆相当于从三层楼高度坠落;如果时速为100公里,发生事故时,车辆相当于从十层楼的高度坠落,超速行驶发生碰撞,极易导致车毁人亡。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 标签:容桂新闻交通意外
  • 编辑:夏学礼
  • 相关文章
TAGS标签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