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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2021年广西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2021年广西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新闻发布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于2021年12月15日(星期三)16:00,在广西新闻发布厅举行2021年广西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新闻发布会,邀请自治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刘军;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自治区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局长,一级巡视员王晓华

  打击侵权假冒、保护知识产权,事关创新型国家建设和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为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2021年广西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相关情况,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自治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刘军先生;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一级巡视员,自治区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局长王晓华先生;自治区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张坚先生;自治区公安厅二级警务专员林韵波先生;南宁海关副关长、新闻发言人邓光文先生。请他们为大家作介绍,并回答记者朋友们的提问。

  大家下午好!很高兴和媒体朋友们见面,借此机会感谢各位长期以来对广西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打击侵权假冒、保护知识产权,事关创新型国家建设和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今年以来,自治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注重统筹协调,有效推动全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今天由我代表自治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大家通报2021年全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成效和典型案例。

  一是重点整治取得新进展。各地各成员单位组织开展了“铁拳”“昆仑”“清朗”等系列专项行动,在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产品等方面持续强化打击力度,严惩各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查处侵权假冒案件5660件,案值3697.26万元,罚没款8201.37万元。

  二是司法保护实现新突破。突出严打、严审、严判,加大惩治力度。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侵权假冒案件28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13名;审判机关受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31件,涉外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53 件;检察机关起诉168人,批捕157人。

  三是监管效能提升新水平。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等部门开展失信联合惩戒,信用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各执法部门积极推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运用,智慧监管取得明显效果。

  四是社会共治迈入新阶段。各级各部门围绕“3·15”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重要时点,部署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宣传工作。今年4月,广西与全国“双打办”同步开展侵权假冒伪劣商品集中统一销毁活动,销毁各类侵权假冒物资70余吨,货值2500余万元,中央和地方多家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充分展现了我区打击侵权假冒的坚定决心和工作成效。

  五是服务大局跃上新台阶。助力高质量建设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和实施RCEP示范区知识产权“六位一体”落地。突出服务开放发展大局,第18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期间,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厅、版权局、南宁海关等9个单位联合开展保知打假执法工作,受理投诉举报28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5万元,有力维护了中国—东盟博览会国际化精品展会形象。

  今年以来,全区各级各部门加大侵权假冒违法犯罪案件查办力度,着力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现将其中具有代表性的6个案例予以公布。

  一是温某、唐某等5人侵犯著作权案。本案系中央宣传部版权管理局、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治安管理局、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联合挂牌督办的案件。是全国首例宣判并生效的网络培训平台著作权刑事案件,为查办同类案件提供了积极经验。

  二是周某等10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本案是一起假冒国际知名品牌红酒案件。检察机关依法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护航“一带一路”节点城市的经济秩序,维护了我国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形象。

  三是南宁“3·24”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今年3月,在七局和自治区公安厅治安总队的直接协调指挥下,门捣毁了位于南宁市的一个制售假冒20多种世界知名品牌化妆产品的特大地下工厂,当场抓获27名犯罪嫌疑人,现场货物价值约1亿多元人民币。

  四是某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生产经营假种子案。南宁市农业农村局根据举报,依法查处了某企业生产经营假冒“天贵88”玉米种子的违法行为。

  五是南宁海关查获宁明县某贸易公司出口涉嫌侵权运动鞋等商品案。今年4月,南宁海关查获涉嫌侵犯“361°”“南极人”等36项商标专用权的运动鞋、内衣等,涉案金额达人民币265万元。该案是今年以来南宁海关查获的案值最高、货物数量种类最多的案件。

  六是梧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案。今年9月,梧州市市场监管局与公安局联合行动,在多地同时收网,现场查扣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6.7万瓶,端掉窝点7个,刑事拘留6人。本案中市场监管部门与门充分发挥行刑衔接机制作用,联合执法,将六个层级假酒经销商一网打尽,打击力度大。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机制、健全体系、综合执法,持续加强打击侵权假冒的工作力度,让消费环境更安全放心、市场环境更规范有序、营商环境更公平和谐,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同时,也希望各位记者朋友继续关心关注支持广西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引导和推动作用,围绕广西“双打”工作重点和亮点,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报道,凝聚社会力量,形成良好氛围,推动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取得更大成果。

  广西广播电视台记者:2021年我区在版权执法领域打击侵权盗版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采取了哪些举措?谢谢。

  2021年是我国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的第一年,也是我区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的第一年。自治区版权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剑网2021”专项行动重点工作,以打击侵权盗版为抓手,以查处大案要案为突破口,强化版权保护力度,推动全区版权执法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截至11月底,全区共查处著作权行政案件21起;查办著作权刑事案件7起,逮捕嫌疑人9人,刑事判决5人;涉案总金额2000多万元。我们的主要措施是:

  一、强化组织领导。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自治区领导对重大案件查办工作亲自过问协调,并做出明确指示批示,有力推动了版权执法工作的深入开展。自治区版权局联合有关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对涉及面广、案情复杂、影响深远的案件紧盯不放、持续跟进,确保案件一查到底。

  二、强化部门协同。为做好版权执法案件的指导联办工作,自治区版权局主动加强与自治区“双打办”、法院、检察院、公安厅沟通对接,强化案情信息沟通机制、案件协同查处机制,有力推动版权执法案件查处工作顺利进行。

  三、强化专业指导。针对具体重大案件,自治区版权局主动联合自治区“双打办”、检察院、公安厅等相关部门组成案件指导组,多次深入基层一线对办案单位现场进行业务、法律法规、政策指导,就办案程序、案源取证、案件定性、证据认定、适用法律法规等方面解疑释惑、达成办案共识、推进工作。今年以来,我们先后对柳州、钦州、贺州等地有关网络、影视、图书侵犯著作权案进行了现场指导,有力推动了相关案件的查办工作。

  四、强化案件督办。充分发挥案件督办机制和国家、自治区两级执法资源的作用,推动案件查处工作走深走实。今年纳入国家版权局、全国“双打办”、全国“扫黄打非”办、最高检、、文旅部六部门联合督办的重大案件2起,协调组织自治区相关部门深入实地开展联合督办案件3起,推动区、市、县对案件的持续重视和聚焦,确保督办案件查处落到实处。

  五、强化执法问效。一是推进“两法衔接”。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全年共指导推进移送刑事案件7起。二是推进追根溯源。针对案情复杂、涉案面广、办案周期长、技术手段要求高等特点,指导办案单位组成专案组,开展跨省域追根溯源、深挖上线源头,实施“全链条”打击,遏制了侵权盗版活动势头。三是推进成果应用。加强对柳州网络在线教育培训平台侵犯著作权案等典型案例的宣传推广,为同类案件查处做好积极的示范。同时,以案促改、以案提质,彰显“判下一个案、震慑一”的正面效应,不断提升版权执法和版权保护工作水平,推动我区版权事业和版权产业高质量发展。

  当代广西杂志社记者:当前我区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有什么特点?公安机关如何进行有效应对?谢谢。

  长期以来,全区公安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和自治区的工作部署,坚定“为民打假”信念,始终把打击和防范侵权假冒犯罪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先后发起“利剑行动”“云端行动”“昆仑行动”等专项行动,狠抓专案打击和战役攻坚,保持了打击侵权假冒犯罪的强大声势。从公安机关打击情况看,我区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形势仍然不容乐观,犯罪链条化、产业化、跨区域的趋势特点较为明显,犯罪手段不断翻新,有的利用互联网销售等新型渠道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分工日趋细化,隐蔽性越来越强;有的行业性、区域性制假售假问题未能得到有效根治。

  下一步,全区公安机关将深入贯彻落实习总关于“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和全链条保护”的重要指示,以组织开展“昆仑”专项行动为抓手,切实树立大局观念、全局思想,履职担当、主动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紧围绕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等突出问题,始终坚持“打团伙、端窝点、摧网络、断链条、追流向”,集中优势力量,开展集中攻坚,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有效遏制、坚决打击侵权假冒犯罪的多发高发态势,积极配合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和打击侵权假冒各项工作的落实,切实保障民生、维护稳定、服务发展。

  打击侵权假冒事关国计民生,事关长治久安。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习总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强化责任担当、强化能力建设、强化综合治理,不断提升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水平。重点做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双打”办的牵头抓总作用,落实各地各部门责任分工,协调推进部门协同和区域联动,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切实增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整体合力。同时,完善执法协作机制,落实线索通报、证据移转、案件协查、联合办案等制度,对侵权假冒商品的生产、流通形成全链条打击,增强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的威慑力。

  二是创新监管方式。加快推进智慧监管,实现案件查办信息共享,违法行为分析预判,提升精准打击力度。加快推进信用监管,通过“信用广西”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平台,全面归集并公示侵权假冒案件处罚等信用信息,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促使企业不敢违法、不愿违法。

  三是聚焦问题治理。坚持民生导向和问题导向,重点对群众关注的重点市场和重点产品开展专项治理,严惩侵权假冒违法行为,打出声威,治出成效。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宣传月”活动,加强普法宣传,曝光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组织开展侵权假冒商品销毁行动,展示工作成果,以实际行动在全社会营造共治、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法制日报广西站记者:请问南宁海关2021年在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中取得了哪些成效?下一步工作有什么安排?谢谢。

  2021年南宁海关在进出口环节先后组织开展了“龙腾”“净网”“网剑”等一系列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共查办进出口环节侵权案件1435起,查获侵权货物11万件,同比增长60%,涉案货值人民币813万元,查获侵权货物货值排名全国海关第9位。在加强打击侵权假冒综合治理方面,南宁海关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搭建了良好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取得明显成效。今年以来南宁海关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通报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线起,其中地方公安机关决定立案17起,立案率达85%。

  下一步,南宁海关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总在中央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系列重要批示指示要求,认真总结经验,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继续加大对进出口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积极组织开展打击侵权假冒专项执法行动,加强侵权风险分析和研判,提高风险布控查验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是积极推进协同共治。加强跨部门合作,主动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强化溯源打击。

  三是帮助企业“走出去”。积极培塑广西本土名牌企业到海关总署备案知识产权,让更多具有广西地理标志、名优品牌、特色产品走向国际市场。

  四是强化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新闻宣传。积极宣传海关执法成效、典型案例,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国际日报记者:能否介绍一下,广西检察机关下一步在整合知识产权检察职能方面有什么计划吗?谢谢。

  谢谢您的提问。全区检察机关将以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为目标,更加自觉地把知识产权检察职能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积极整合知识产权检察职能,提高知识产权综合性司法保护的整体效能。

  一是积极探索实行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推进构建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一体化保护格局。二是与人民法院加强沟通协作,共同探索推进知识产权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集中办理,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精神,更好服务保障创新性广西建设。三是加强知识产权检察业务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发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知识产权案件指导组统筹协调和指导作用。在全区范围内择优推选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丰富办案经验和突出理论研究能力的检察业务骨干,组建全区知识产权检察人才库,发挥人才引领示范作用。四是加强与工商联、国资委、市场监管局的协作配合,以开展好广西“保知识产权·护企业发展”专项活动为抓手,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检察职能在激励创新创造、维护公平竞争、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作用,共同推进知识产权领域社会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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