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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群传播不可描述视频!桂林男子挨了

微信群传播不可描述视频!桂林男子挨了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无论是现实世界还是虚拟世界,我们都不能将法律视为儿戏,否则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7月10日23时,永福县公安局堡里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名颜姓男子在某微信群里发布了一段长达十多分钟的不雅视频,内容淫秽低俗,画面不堪入目且引发大量群员议论,影响极其恶劣,严重影响了公共秩序和网络秩序。

  获悉这一信息后,派出所民警迅速对此事进行调查核实,同时在微信群里严令颜某立即删除其发布的不雅视频,并依法传唤其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处理。次日,意识到事情严重性的颜某来到堡里派出所,主动承认了他的不法行为,也对自己在网络上传播淫秽低俗视频的行为深感后悔。

  目前,颜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络活动中应自爱、自重、自省、自励,自觉精神文化垃圾对我们心灵的侵蚀,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绿色网络空间,切勿逾越法律的底线,更不要以身试法。能做到的请在文末点个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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