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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男子在网上发贴造谣污蔑他人结果赔钱又道歉

玉林男子在网上发贴造谣污蔑他人结果赔钱又道歉

  2020年1月5日,陈某与村里年轻人交谈,经村中年轻人挑唆,捏造事实,私自在百度玉林论坛中的红豆社区发帖实名诋毁和诽谤梁某和多名相关人员,流量已经达到2500。陈某在红豆社区所发布的信息,提及“”、“滥用职权”、“收买村干部”等贬义性词语,上述信息内容致使社会大众对梁某产生错误的认识,降低其社会评价。陈某该行为是故意向不特定的公众公然散布、传播和编造虚假事实,对梁某的名誉造成不良影响。梁某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便将陈某诉至兴业县法院。

  兴业县法院经 审理认为 , 陈某发布的文章在未经司法认定又没有其他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向不特定公众散布不良信息,且引起较多群众浏览和评论,致使大众对梁某产生错误认识,降低其社会评价,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构成对梁某名誉权的侵害。 遂一审判决被告陈某停止对梁某的名誉侵害,删除其在百度玉林论坛红豆社区中所发表的针对梁某的贬义性言论,在村务公开栏上发表赔礼道歉声明,并支付梁某精神抚慰金人民币5000元。 后因陈某不服一审判决,向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经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陈某迟迟未履行判决义务,梁某遂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在了解事情的原委后,认为该案执行标的较为特殊。便事先给陈某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告知其相应的法律义务。陈某接到法律文书后,主动到法院了解情况。在执行法官释法说理下,陈某放下心中芥蒂,当场交付了精神抚慰金5000元。次日,在执行法官的监督下,在村务公开栏自行粘贴赔礼道歉声明,至此,该名誉权纠纷案执结完毕。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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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玉林红豆社区论坛
  • 编辑:夏学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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