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桂林象山景区驱赶拍照游客景区回应:系断章取义
被网友爆出有游客在拍照被景区工作人员驱赶,引发网友热议。11月2日,针对此事,桂林市象山景区管理处回应称,网传视频被故意掐头去尾、断章取义,同时表示,对“旅拍”、随团摄影人员采取的管理措施是完全正当和合理的。这则公告发出后再次引起网友关注,是不是说今后外地游客前往该景区游玩时不能带相机进行拍照了呢?对此,记者进行了调查核实。
桂林象山景区荟萃了桂林山水和人文景观精华,是桂林山水的典型代表之一;作为桂林市的城徽,其形象还被央视2014年春晚一节目展示,一时知名度大涨,近年来随着短视频平台的推介,更是成为了全国网红景点。
近日,在网络上,一则游客在桂林象山景区拍照被驱赶的视频在多个平台传播,网传视频显示,有游客在景区拍照时遭到了驱赶,这则视频引起了不少网友的关注和热议。
对于网传视频,11月2日,桂林市象山景区发出了声明称,该视频内容被发布者故意掐头去尾、断章取义,散布虚假信息,误导公众,给景区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干扰了象山景区正常经营。
这份声明中同时称,象山景区管理处作为景区的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对“旅拍”、随团摄影人员采取的管理措施是完全正当和合理的,声明称:“我们奉劝上述视频的制作者必须立即删除视频,停止侵权,并消除影响。否则,我处将采取法律措施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在象山景区管理处上述声明发布后,又引起了一些网友的关注,有网友表示,外地散客自带摄像师进景区拍照是否允许,在象山景区“旅拍”摄影是不是不允许呢?
就此情况,11月2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了象山景区管理处,该管理处一位负责人向记者解释称,并非禁止游客拍照,外地散客或旅行团等请来摄影师跟拍也是允许的。
象山景区管理处这位负责人向记者解释,从2014年起,桂林象山景区对全体桂林居民免费开放,桂林各县区的居民只需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即可入园,自此象山景区便成为了桂林市的一个城市公园。“这些年来一直有一些本地市民拿着相机在景区内,看到游客就上前搭讪去给他们拍照,随后再将照片洗出来卖给游客,”象山景区管理处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网传视频中所驱赶的也便是这些人。
外地游客前来游玩时能不能自己在外聘请摄影师后到景区内拍照写真等照片呢?对此,象山景区管理处这位负责人表示,是可以的,“一些旅行团或公司也会提前花钱请好摄影师,随着旅行团一起到景区,记录下活动过程,同时给团队成员进行拍照。不仅如此,近几年一些新人拍摄婚纱照喜欢找到影楼后,进行旅拍摄影,这样的情况也时长会在我们景区出现,对于这样的情况我们都是允许的。”象山景区管理处这位负责人表示,对于这样正规的旅拍摄影,他们一般都能分辨出来,并不需要专门到管理处进行备案等。
“我们禁止的主要还是本地的一些个人摄影者和一些影楼工作人员,他们到景区之后,都是现场搭讪外地游客进行拍照,随后再将照片卖给游客,一般都是在景区拍照后,会将照片送到游客所在的酒店。”该名负责人表示,因为本地居民前往象山景区是免费的,景区如果允许了这样的钻空子的商业形式存在,今后可能还会有本地市民用包装着水或者其他食物等到景区里来进行售卖,“这些都严重影响了景区的正常管理。”
据悉,早在2006年时,在象山景区就发生过类似事件,当时,桂林一影楼摄影师在象山景区给游客拍照时,公园保安上前阻止,双方发生冲突。据悉,在这起事件发生时,象山景区门口便挂有《公告》,上面写着:根据国家《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本景区禁止随团摄影。
记者留意到,当时象山景区管理处也曾对此作出解释称,他们景区在象鼻山、叠彩山、伏波山三个景区,总共设有13个摆摊摄影点,都是通过投标方式,承包给经营户,每一个经营户都划有经营范围,不给其他的外来经营者和经营单位在景区随便摄影,13个点每年共向景区交98万元摆摊摄影费用。
“目前只有象鼻山这里还设有拍照点,叠彩山、伏波山的拍照点都已经取消了,”象山景区管理处的这名负责人告诉记者,在今年年初时,景区内摄影经营权重新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了招投标,目前已有一家专门的公司中标。”
该负责人表示,象鼻山景区对外地游客是一个景区,对本地居民来说则是一个城市公园,摄影经营权的承包是增加非门票收入的一种形式,也有利于景区的发展。“按照相关规定,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商业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同意,并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在规定的区域和范围亮证经营。如果我们允许本地的其他摄影机构等随意到景区内揽客拍照,就会损害景区摄影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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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夏学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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