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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山东女婿报警 全州老婆犯重婚罪 警方回复:不属管辖范围

桂林山东女婿报警 全州老婆犯重婚罪 警方回复:不属管辖范围

  近日,小编在网上看到一侧新闻:全州一女子在外与山东一男子结婚生有一女。而后又与海南一男子同居生有一儿。山东男子在桂林做生意报警称,自己老婆犯了重婚罪,结果110处警现场回执告知,不属管辖范围。山东男子求助桂林网友怎么办呢?请你支招!故事还得从头说起

  桂林一全州籍女子陈**于2010年11月23日在山东枣庄市**区民政局登记结婚,于2012年1月5日生育一女,名叫孟**。夫妻二人一直在苏州工作。

  2015年左右,陈**决定回桂林发展,其丈夫孟*便出资支持妻子开了一家宾馆,宾馆名称为在水**客栈。孟*因工作需要继续留在苏州,每逢节假日往返两地,与老婆孩子相聚。

  2016年宾馆开业后,海南一儋州籍男子黄**来到位于桂林市七星区的在水**客栈长期租住,并与客栈老板娘陈**发生不可描述性行为,于2018年1月4日在海南省儋州市某医院生育一私生子,名叫黄**(化名“小黄”),对外宣称父亲是儋州籍男子黄**,母亲是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海南住院病案上填写的两人关系是配偶。

  陈**系已婚妇女,却跟儋州籍男子黄**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儋州籍男子黄**明知陈**有丈夫,却与其以夫妻名义同居且生育一私生子。

  按道理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五十八条之规定,两人已经构成重婚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作为丈夫的孟*向桂林市七星区**派出所举报两人的违法行为,得到的答复是“不属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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