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桂林资讯  新闻

广西一小学生坠楼身亡母亲称孩子事发前表情委屈 官方:系个人行为

广西一小学生坠楼身亡母亲称孩子事发前表情委屈 官方:系个人行为

  “早上送他去学校的时候还说想吃汉堡,我还去买了他喜欢吃的菜,才一个多小时,怎么会跳楼了呢?”李女士想不通,就读于广西省桂林市象山区崇善龙光小学五年级的儿子为什么会在学校坠楼身亡。12月7日,崇善龙光小学李校长回应开屏新闻称,正在走司法程序,一切以公安机关调查结果为准。

  12月6日,李女士告诉开屏新闻记者,儿子小辉是桂林市象山崇善龙光小学五年级的学生,今年11岁,“他性格开朗活泼,平时有什么事情也会告诉我们。”李女士说,小辉学习成绩不错,还是班上的课代表。

  10月12日早上9点多,李女士接到学校老师的消息,让她赶紧到学校去,但没有说明原因。“我们家离学校很近,过去就几分钟。”李女士说她赶到学校后,看到操场上有块红布围着,旁边有好几个老师,“有人带我到围着红布的地方看,我就傻眼了,躺在地上的是我儿子。”这时李女士才得知,儿子坠楼了。

  小辉随后被救护车送到了桂林市南溪山医院,但已无力回天。李女士回忆,当天早上7点50分,她将儿子送到学校,路上还与儿子讨论今天要吃什么,“去上学还活泼乱跳的,怎么入校一个小时后人就没了?”

  当天下午,李女士和其他家属一起到学校查看监控视频,“一开始是同意看的,后来又说监控视频被派出所拷走了,我们到了派出所,又到了队,才看到了一段2分钟的视频。”李女士说,为了看到完整的监控视频,家属们又返回学校。

  “我们回去跟学校不停的沟通,到晚上八点多才看到一段10多分钟的监控视频。”据李女士描述,视频中小辉到操场参加完排练之后就上了六楼,“他的教室在四楼,他就没回教室,直接去了六楼,表情看起来很委屈,8点53分就从楼顶跳下来了。”

  据李女士介绍,教学楼的顶楼是一片菜地,给学生们劳动实践用的,平时小辉会和同学们上楼去浇水,对上去的通道也比较熟悉。“我们家长也参加过顶楼的实践活动,虽然有围墙,但是也有桶什么的可以踩着翻过去。”

  “从早上7点50多进入学校到8点53分事发身亡这一个小时中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学校是不是存在监管不力?”李女士说,这些都是家属想要求证的,可是至今都没能看到完整的监控视频。

  事发当天报警后,家属在10月23日收到了桂林市公安局象山分局不予立案通知书,通知书显示,经审查认为排除他杀,没有犯罪事实发生,决定不予立案。

  针对此事,开屏新闻记者12月7日联系到桂林市象山崇善龙光小学校长,李校长称,正在走司法程序,一切以公安机关调查结果为准。

  关于调查结果,李女士提供了一份《桂林市象山区崇善龙光小学“10·12”学生坠楼事件调查报告》,该报告署名为“象山区崇善龙光小学坠楼事件调查组”,报告时间为2021年11月5日。

  调查报告显示,2021年10月13日上午8时53分,学校课间休息时间,崇善龙光小学发生一起学生坠楼事件。坠楼的综合楼共6层,楼顶为上人屋面,是桂林市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基地。通往顶层的出口位置共有3个紧急逃生安全出口,均装有铁门。学校平时的管理是闭合铁门,未上锁锁死。在调查过程中,共询问班级学生21人和学校老师8人,未发现学校存在体罚、辱骂学生、师德失范等问题,未发现该生在学校受到校园欺凌情况。

  该调查报告对于事件责任的认定是,学生骆某辉跳楼是个人轻生行为,学校无法律责任。学校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学生轻生事件与学校教育、管理无因果关系,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随后,记者从桂林市象山区教育局证实了该调查报告的真实性,教育局工作人员称,该调查报告由人民政府、教育局、司法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出具,家属不认同调查结果,赔偿条件没谈拢,已经在走司法程序了。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 标签:桂林坠楼事件
  • 编辑:夏学礼
  • 相关文章
TAGS标签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