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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启动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

桂林启动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11月1日起,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在南宁、柳州、桂林、北海市所有居民身份证受理窗口开展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试点工作。这项业务的开通是广西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放管服”改革的有力举措,对于提升户政服务便利化水平有着重大意义。

  首次办理身份证不用在两省之间来回跑,真正做到了“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连日来已经有多名群众在桂林市各地公安机关率先体验到该项业务的便捷之处,一起来看看吧——

  11月1日,来自湖南的欧阳先生带着儿子来到象山公安分局户政大厅,顺利为儿子申领了人生中首张身份证。

  “现在不用回到户籍地湖南,在桂林就能给我的孩子申领身份证,对我们这些在外经商的人来说真的是太方便了。”欧阳先生对新实施的便民政策称赞不已。

  原来,欧阳先生的儿子户籍在湖南省,因为返回户籍地路途遥远,需花费一笔不少的交通费用和大量时间、精力,加之工作繁忙,儿子的身份证迟迟未能办理。而现在只要在居住地申请,由户籍地和居住地公安机关协同办理即可,让欧阳先生的难题迎刃而解。

  原来,陆女士的儿子小轩户籍在河南省,因为返回原籍路途遥远,加之疫情的关系,小轩的身份证迟迟未能办理,焦急的陆女士来到了灌阳县公安局办证大厅求助。了解到相关情况后,户籍民警告知陆女士,河南已实现全域范围内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并耐心地为其讲解相关要求及所需材料,陆女士得知后喜出望外,立即返回家中带上相关材料来到了办证大厅,在户籍民警的耐心指导下,通过填写申请材料、拍摄身份证照……整个流程不到15分钟,成功地受理完成第一笔“跨省通办”业务,为孩子办理了居民身份证。

  11月2日,户口在湖南省宁远县的刘先生带着刚刚从幼儿园放学回来的儿子小刘,来到秀峰分局办证大厅办理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刘先生称:“以前带孩子出门总是要随身带着户口本、出生证明才行,十分不方便。因为疫情影响,老家也很难回去,一直在为孩子办身份证的事发愁,没想到这么快就可以在桂林首次申领身份证了!真的是太方便了!”

  “您好,这是您孩子的身份证。”近日,来自福建的易女士,在阳朔县公安局阳朔镇派出所为其3岁的孩子申请办理了人生中的第一张居民身份证。

  易女士表示,她和丈夫及3岁的儿子户籍在福建,但一家人在阳朔做生意,小孩从小跟随其在阳朔居住生活,但户口仍在福建原籍,因为离户籍地远,因为疫情等原因,从未办理过居民身份证,出行、入学、就医等日常生活多有不便,最近也正在打听小孩异省办理身份证政策问题,看到阳朔县公安局的宣传后,立即带领孩子到就近的阳朔镇派出所申请办理,没想到困扰她的问题,在十分钟内就顺利解决了。“真是太好了,疫情期间,本来出行就不方便,这下不用再跑来跑去,不仅节省了回去办证的时间,还省了往返交通费用,而且首次办理还免费。”易女士说到。

  按照以往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规定,外地群众需回到户籍地办理。这对于在外省居住生活的人来说,在户籍地和居住地来回跑,既要花费一笔不少的费用,也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极为不便。广西公安机关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完善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功能,优化系统业务流程,打破异地办理的地域阻隔,优化服务方式,丰富办事渠道。截至目前,广西已与内蒙古、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重庆、贵州、四川、辽宁、、云南、甘肃、湖北、江苏、海南、浙江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通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身在广西的这些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户籍居民,可以向南宁、柳州、桂林、北海的居民身份证受理窗口(户籍派出所、政务大厅公安窗口)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申请,无需返回户籍地办理。从12月1日起,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将在全区全面铺开。

  1. 年满16周岁公民,本人向现居住地就近的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受理窗口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真实性,签订书面承诺书。

  2.未满16周岁公民,在监护人陪同下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或者申请人合法稳定就学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真实性,签订书面承诺书。

  2.2申请人户口与父(母)户口不在同一户,出生医学证明能够体现监护关系的,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和出生医学证明;

  2.3申请人户口与父(母)户口不在同一户,且出生医学证明不能体现监护关系的,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或收养登记证。

  受理地公安机关核验申请材料,并现场采集申请人人像、指纹信息(未满16周岁公民申请办证的,须拍照留存与监护人同框的图像信息)。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审核,可确认申请人身份信息准确无误的,于5个工作日内审核签发。对申请人身份信息存疑,经核查仍难以确认身份的,申请人需回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领居民身份证。

  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居民身份证,现场核验证件信息,比对指纹信息,并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委托亲属到受理点代为领取的,代领人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领证回执和书面委托书,并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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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桂林办理身份证
  • 编辑:夏学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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