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西桂林市事业单位招聘1298人公告 职位表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等文件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桂林市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工作。全市共1038个职位计划招聘129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七)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聘用条件。岗位所需要的聘用条件详见《桂林市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2);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9年10月17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7日至2001年10月17日期间出生);有特殊需要限制或放宽年龄的岗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书面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3.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方可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桂林市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桂林市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和报名表,不接受现场报名。
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可登陆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桂林人才网报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报名时身份信息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一致。
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网站并网上填写《桂林市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同时上传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为30kb以下,照片上传并报名确认后招聘单位才能审核资格条件)。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报名系统查询网上资格审查结果。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按照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方式进入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系统,依据本《公告》的规定和《桂林市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报名确认当日起2日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考申请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报考职位。报名期间,考生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职位,但10月23日15:30以后,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职位。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认真核对本《公告》所列招聘的基本条件和招聘职位计划表中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单位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应说明原因。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上资格审查不严,造成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而被取消面试资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责任。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桂价费字〔2010〕269号)规定,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须缴笔试费,笔试公共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测验》两科,考试费每科50元,报考人员缴费共100元。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原件、成功缴费订单号、报名序号于2019年11月11日至11月15日(国家法定假日不办理)到桂林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6号桂林技师学院校内,进大门左侧第一栋一楼,咨询电话,传真)领取缴费(不领取也可参加考试),过期不予办理。
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对报考职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确因需要补缺的职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9年10月28日上午12:00前,出具书面意见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决定是否开考。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职位且已缴费成功的人员,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取消开考通知(通知公告于2019年10月29日15时前发布)后,于2019年10月29日15:00—10月30日12:00期间可改报职位,改报职位的资格审查工作必须于10月30日18:00以前完成。如不选择或不符合报考职位的报考人员,由桂林市人事考试中心于2019年11月15日前按照报考人员原支付账号通过网上银行系统退还考试费。
2.已缴笔试费的报考人员,自行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桂林人才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使用激光打印机或喷墨打印机(A4纸)打印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黑白、彩色打印都可以。严禁使用针式打印机打印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上必须打印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照片,自贴照片无效。报考人员按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桂林市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设置笔试环节,报考人员均要参加公共科目的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测验》两科,《综合应用能力》科目采取分类考试,《计划表》中医护药技类专业技术岗位根据招聘单位需求分为: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使用《综合应用能力》(医护药技类)试卷;《计划表》中未选择医护药技类岗位使用《综合应用能力》(公共类)试卷。《综合应用能力》试卷类别详见《桂林市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两个科目均为客观性试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每科分值满分各为100分,笔试以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考试期间报考人员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综合应用能力》(公共类)主要测试范围包括哲学基本原理、时事、职业道德、法律知识、历史知识、行政管理知识、公文写作、经济知识和科技常识等内容。《综合应用能力》(医护药技类)主要测试范围详见附件1。
《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试范围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内容。
笔试结束后,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经同意笔试开考比例不足1:3的职位除外)。报考市直单位、临桂区、象山区、秀峰区、叠彩区、七星区所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必须达到90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报考工勤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必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报考县(市、区)(含灵川县、全州县、兴安县、永福县、阳朔县、灌阳县、龙胜县、资源县、平乐县、荔浦市、恭城县、雁山区)所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必须达到80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报考工勤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必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报考市直单位医护药技类专业技术岗位并使用医护药技类试卷的《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需达6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报考县(市、区)单位医护药技类专业技术岗位并使用医护药技类试卷的《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需达55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有0分、缺考或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
面试资格审查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报考县(市、区)职位的报考人员面试资格审查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报考市直单位职位的报考人员面试资格审查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具体面试资格审查安排详见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面试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需提交如下材料:在网上打印《桂林市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报考人员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所列的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面试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毕业证、、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其他必须的证明材料等)必须齐全、完整、真实、准确、有效,且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凡报考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和证件及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职位所必须的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名单公布后,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招聘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桂林人才网上发布面试公告。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自行网上缴面试费、网上打印面试通知书,并按规定时间要求参加面试。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需缴纳面试费50元。未能按时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务必按面试通知书上所载具体时间及要求按时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按抽签序号进入考场面试,考官逐一独立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个人报名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合格成绩(含加分)+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同一职位招聘数内出现两人以上总分并列时,以面试合格成绩高分者进入考察程序。如果此时出现面试合格成绩也相同,医护药技类专业技术岗位并使用医护药技类试卷的以笔试《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分者进入考察程序;其他岗位则以笔试《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分者进入考察程序。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应由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加盖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章,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考察工作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桂林人才网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七)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体检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七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一)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手续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核查属实,不得聘用。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一)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考察、体检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四)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接到报到通知一个月内无故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守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加大监督力度。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职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核准。
3.本次考试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
个别不法分子通过网站、电话、手机短信、微信或QQ等各种方式向报考人员兜售所谓的2019年度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的“笔试真题及答案”以及对《考试大纲》的各种解读,均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
4.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报名确认当日起2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10月22日-23日15:30)报名的报考人员,一是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错失改报其他职位的机会,二是后期报名人数过于集中,容易造成报名系统网络拥堵,导致无法报名。因此,请报考人员自行评估风险,及时进行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名的报考人员,如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职位或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5.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6.在报名期间,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每天上午在报名系统公布相关报名信息(进入“查看报考统计”栏目查看),供报考人员参考。
招聘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单位向报考人员进行政策解释。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进行指导。
以上是2019广西桂林市事业单位招聘1298人公告 职位表的全部内容,更多资讯请继续查看:安徽人事考试网、安徽事业单位招聘网。
- 标签:桂林人社局门户网站
- 编辑:夏学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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