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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桂林市教育局发布重要通知!

刚刚!桂林市教育局发布重要通知!

  普通高中从2021年2月6日至2月27日放寒假,共22天。春季学期定于2021年2月28日开学注册,3月1日正式上课。各校领导、行政和后勤人员2月25日(正月十四)开始上班,教师2月27日(正月十六)回校正常上班(春季学期校历附后)。

  2. 义务教育、幼儿园及中职学校从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7月12日,共19周;普通高中从2021年3月1日至7月16日,共20周。

  要认真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在放寒假前召开学生家长会议,向家长通报其子女在校基本情况,指导家长正确看待学生的成长水平和学业成绩,共同做好学生教育。

  加强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十严格”和“五有”(有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或转运安排准备)要求,坚持错峰放假,分批有序组织人员离校,在放假前集中开展一次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向师生解读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寒假期间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区,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公筷制、不聚餐”的良好习惯。

  做好寒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进一步增强防范意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放假前,各校要对师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重点进行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火、防烟花爆竹炸伤、防煤气中毒、防不法侵害、防毒品和慎交网友等安全常识教育,突出强调严禁未满16周岁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机动车等行为,严防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发生,进一步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各中职学校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对顶(跟)岗实习的学生加强监督管理,特别要加强顶(跟)岗实践操作安全、交通安全等教育,杜绝安全事故发生。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职业教育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学生实习如无必要应尽量安排在市内进行。

  各学校要加强与学生家庭的联系,及时掌握学生在家基本情况,关注孩子身心健康,共同帮助孩子及时调整心理状态。督促家长或其监护人做好学生假期间的监护与管理,教育学生健康上网,防止出现“网瘾”。

  认真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生减负实施方案》要求,切实执行“减负”和规范教育收费的有关规定。寒假期间,全市各中小学(含民办)校园实行封闭管理,不得组织学生返校集体补课或自习。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对于违规补课行为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同时,为满足广大学生希望利用假期时间“拾缺补漏”“居家学习”的需求,市教育局将于2月1日起继续组织开设2021年寒假“桂林名师云课堂”,为全市学生免费提供初、高中6个年级所有中、高考学科的网上课程资源。要切实做好“云课堂”的宣传和组织工作,引导广大师生用足用好寒假“云课堂”课程资源。

  做好控辍保学前期工作。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充分利用电话、网络等方式对控辍保学重点监测对象开展寒假“家访”活动。各学校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做好学困生、孤儿、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关爱工作,坚决防止学生辍学。

  要加强和规范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学校要引导学生家长合理安排孩子假期生活,让孩子度过一个轻松愉快的假期,学会理性选择校外培训机构。各县(市、区)要加强部门之间的联合执法,持续抓实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严格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严禁举办未经当地教育部门审批的任何竞赛活动,严禁“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严禁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严禁开展与学校招生入学考试挂钩的任何活动,切实引导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

  教师要在假期抓好自修,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并在假期中做好本学期教育教学工作总结及论文心得撰写工作,备好下学期初的相关课程。

  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过春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上级有关严禁春节期间用购买赠送烟花爆竹、贺年卡、明信片等年货节礼等文件精神,禁止乱发钱物,借节庆吃喝、请客送礼。全市各教职员工要注意出行安全,确保度过一个祥和的佳节。

  加强假期值班护校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学校在假期要安排人员值班、护校,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各类隐患。中职学校要做好实习、实训基地设施、设备的保养、维护。市教育局督查组将不定期对学校进行抽查,对因玩忽职守而出现事故、造成损失的,将追究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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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桂林教育局举报电话
  • 编辑:夏学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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