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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简章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简章

  为贯彻国家和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进一步探索人才选拔途径,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将按照“网上申报、现场笔试、综合评定、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为确保此项招生工作的公平性、公开性及公正性,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我区2020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和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19〕55号)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已参加我区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文件中规定的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条件的考生;满足以上条件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等25所自治区公办高职高专院校组建的2020年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具体院校名称见附件)的联合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

  2020年3月9日9:00 - 4月8日24:00止(因疫情影响,此时间为初定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方法一: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通过首页系统导航的“考试报名”栏目或普通高考的“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栏目中的“广西2020年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考生申报快速通道”链接,选择“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栏目进入联合测试网站(,下同)填写申报信息。

  方法二:智能手机登录联合测试网站,点击“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单独/对口招生申报系统”栏目填写申报信息。

  方法三:登录我校招生网页的“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单独/对口招生申报系统”栏目填写申报信息。

  根据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准,高职单招考生报考费为70元/人,报考费用于联合测试申报、测试等工作,考生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联合测试报考费用统一由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代收。缴费截止时间:4月8日24:00。

  考生按规定填报申报信息并足额缴费后,才能完成申报手续;对申报成功的考生,不再办理撤销申报和退款手续。

  考生缴费成功后于4月16日8:00 - 18日14:00前(因疫情影响,此时间为初定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再次进入申报系统打印准考证。

  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联合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待定。待疫情完全控制后,将另行公布联合测试方案。

  考生联合测试总成绩由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3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及加分组成。

  以广西招生考试院提供的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3门成绩)为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使用成绩等级换算成具体分值的办法,换算方式为:A等100分,B等80分,C等60分,D等40分。换算满分为300分。

  南宁、桂林、柳州、梧州、北海5市城区外的10个世居少数民族(瑶族、苗族、侗族、毛南族、仫佬族、回族、彝族、京族、水族、仡佬族)考生

  1.在测试申报期内,考生登录联合测试网站申请附加分;2.上传学历证明、退役士兵证书和诚信承诺书的扫描图片,图片要求为JPG格式,大小为50k2M,清晰易辨。

  说明:①表中加分项仅适用于本次联盟院校的高职单独考试招生联合测试;②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按其中最高一项加分分值计入总分。

  所有报考高职单招的考生本人须通过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没有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参加高职单招资格。

  考生于5月6日10:00 至8日17:00(如因疫情影响有所变动将另行通知)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志愿填报系统填报相应类别的志愿。志愿填报系统从“广西招生考试院” 网站“系统导航-志愿填报-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高职单招/高职对口志愿填报)”进入。首次登录时使用考生本人高考网上报名时设置的密码,登录成功后须立即修改密码。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4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填报模式为顺序志愿。

  高职单招设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5月18日10:00至19日10:00(如因疫情影响有所变动将另行通知),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2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填报模式仍为顺序志愿。如志愿填报安排有所变动,以广西招生考试院正式通知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的最新消息。

  1.申报我校高职单招的考生必须参加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没有参加联合测试或联合测试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低于100分(不含10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我校志愿且有我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

  对于进档考生,我校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分数排序规则为:联合测试总成绩(含加分)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分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语文科学考成绩 数学科学考成绩 外语科学考成绩。即按照联合测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联合测试总成绩(含加分)相同,则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职业适应性测试合计分数高低排序,二项合计成绩高者排在前面;依次类推。

  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直至完成招生计划为止。录取的过程中,我校可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专业计划调整。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不能满足,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录取名单经广西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我校将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将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及时查询。

  (一)高职单招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

  (二)遵纪守法,严惩违规。对在联合测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进行后续处理。如违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凡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行为。

  (二)本简章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简章有冲突,以本简章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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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桂林师范分数线
  • 编辑:夏学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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