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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人社局发布重要消息!事关每一个人!

桂林人社局发布重要消息!事关每一个人!

  指的是就业困难人员为社会、企业提供非固定性的劳动,并自主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社会养老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险补贴。

  1.无固定雇主,通过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方式取得劳动报酬的非正规方式的就业形式。

  (4)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在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简称“用人单位”)非全日制用工就业形式。

  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灵活就业期间,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

  1.就业困难人员: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该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对于女性就业困难人员,2003年1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退休年龄按55岁计算;2002年12月31日(含)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退休年龄按50岁计算。

  2020年补贴标准为:2000元/年·人给予补贴(不足一年的按月折算为166元/月·人)。如:张先生,2月满50岁,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时间为9月,而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是10月,则张先生只能领取10月—12月社保补贴,166×3=498元。

  只要在桂林市本级缴交灵活就业人员社会养老保险费的,均可到自己所在社区申报。如:张三在A社区住,户口在B社区,灵活就业所在地为C社区,则张三可自行选择在A、B、C三个社区之一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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