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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兽药超标11倍多!是你经常买菜的地方吗?

去菜市或者超市买菜是不少人的生活习惯,食品安全自然成了大家关心的重点。日前,桂林有多个菜市场摊位抽检不合格,还有的水产品兽药超标达11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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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甲螺抽检不合格

桂林市中山北路盛业商贸城7-11栋-1-C33号菜市摊位因涉嫌经营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于2020年11月18日被叠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

经查实,当事人无固定经营门店,摆摊设点销售食品,属于食品摊贩范畴。其以营利为目的,于2020年10月19日从桂林西门菜市市场购进该批次花甲螺(具体供货商无法查实),经规范抽样并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检验报告显示,涉案样品检验项目氟苯尼考,μg/kg,标准指标:≤100,实测值1127,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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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被叠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之日止,涉案花甲螺已全部售出,货值金额为127.5元。

根据相关规定,叠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警告。

▌ 红米椒抽检不合格

广西桂林市叠彩区清风菜园里市场当事人陈**因涉嫌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于2020年11月26日被叠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

经查实,当事人无固定经营门店,摆摊设点销售食品,属于食品摊贩范畴。其以营利为目的,从桂林市汇东果蔬批发市场以8元/斤的价格购进红米椒(具体供货商无法查实)6斤,以9元/斤的价格予以销售。

该批次红米椒经规范抽样并由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被判定为不合格。根据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报告显示,涉案样品检验项目水胺硫磷,mg/kg,标准指标:≤0.02,实测值0.087,不符合GB23200.113-2018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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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被叠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之日止,涉案红米椒已全部售出,货值金额为54元。

根据相关规定,叠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警告。

▌ 韭菜抽检不合格

叠彩区雪娥食品经营部因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于2020年11月25日被叠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

经查实,当事人有固定经营摊位,摆摊设点销售食品,属于食品摊贩范畴。其以营利为目的,于2020年10月20日从桂林市汇东果蔬批发市场的经营户以4.6元/公斤的价格购进韭菜(具体供货商无法查实)3公斤,并以6元/公斤的价格予以销售。

该批次韭菜经规范抽样并由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被判定为不合格。根据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报告显示,涉案样品检验项目镉(以Cd计),mg/kg,标准指标≤0.05,实测值0.070,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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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被叠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之日止,涉案韭菜已全部售出,货值金额为18元。

根据相关规定,叠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警告。

▌ 小米椒抽检不合格

叠彩区驿前横里31号一层商业菜市场一层14号摊位因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于2020年11月25日被叠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

经查实,当事人有固定经营摊位,摆摊设点销售食品,属于食品摊贩范畴。其以营利为目的,于2020年10月20日从桂林市汇东果蔬批发市场的经营户以12元/公斤的价格购进小米椒(具体供货商无法查实)6公斤,并以16元/公斤的价格予以销售。

该批次小米椒经规范抽样并由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被判定为不合格。根据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报告显示,涉案样品检验项目氧乐果,mg/kg,标准指标:≤0.02,实测值0.070,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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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被叠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之日止,涉案小米椒已全部售出,货值金额为96元。

根据相关规定,叠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警告。

▌ 花甲螺抽检不合格

叠彩区通大海鲜经营部因涉嫌经营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被叠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

当事人以营利为目的,于2020年10月19日从桂林市象山区***购进5公斤花甲螺,进价16元/公斤,以24元/公斤予以销售。销售了2.5公斤给抽样单位,余下2.5公斤销售给顾客。该批次花甲螺经规范抽样并由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检验报告显示,涉案样品检验项目氟苯尼考,μg/kg,标准指标:≤100,实测值995,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依据:GB/T22338-2008。检验结论:氟苯尼考项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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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采购食品查验了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涉案产品货值金额为120元,违法所得40元。

叠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一、罚款4000元;

二、没收违法所得40元。

上述罚没款合计:4040元。

▌ 什么是学位锁定制度?

叠彩区乌石街农贸市场蔬菜摊323-324号因涉嫌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于2020年11月19日被 叠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

经查实,当事人无固定经营门店,摆摊设点销售食品,属于食品摊贩范畴。其以营利为目的,从桂林市汇东蔬菜批发市场以4.2元/斤的价格购进豇豆(具体供货商无法查实)9斤,以5元/斤的价格予以销售。

该批次豇豆经规范抽样并由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被判定为不合格。根据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报告显示,涉案样品检验项目水胺硫磷,mg/kg,标准指标≤0.05,实测值0.10,不符合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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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被叠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之日止,涉案豇豆已全部售出,货值金额为45元。

根据相关规定,叠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警告。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不容小视。希望商家能严格把关,相关部门加大抽检力度,让市民买得放心,吃得安心。同意的请点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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