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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城通报!桂林一男子户籍被标注4个字,真丢人!

入伍,是多少人的梦想,却有人以不堪的方式浪费这来之不易的机会,结果大快人心。

以自残逃避拒服兵役

一青年被处罚通报

近日,荔浦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发布一则处罚通报。一名青年应征入伍后因拒服兵役,被部队作出除名处理。现将对蒋君处罚的决定予以通报:

一、基本情况

蒋君,男、汉族,1998年3月出生,荔浦市荔城镇人,2020年经市征兵办公室组织的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合格后,于9月1日被批准入伍至武警第二机动总队服役。

到部队后,蒋君不适应部队的训练管理,以自残的方式逃避拒服兵役,给军队和地方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经部队、荔浦市人武部、家长反复教育仍不悔改。部队于11月14日以拒服兵役对蒋君进行了除名处理。

二、处罚决定

1.按照2020年荔浦市义务兵优待金发放标准(16769元)的2倍给予经济处罚,对蒋君处以一次性罚款33538元。罚款由荔城镇人民政府实施,收缴罚款统一上交荔浦市财政局,用于新兵征集优抚优待和大学生入伍奖励工作经费。

2.将蒋君列入《拒服兵役人员黑名单》,由荔浦市公安局在其户籍信息系统“兵役状况”栏注明“拒服兵役”,两年内不得为其办理出国(境)手续。

3.两年内不得录用为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由荔浦市委组织部、荔浦市人社局和各相关单位共同实施。

4.两年内不得为其办理升(复)学等相关手续,由荔浦市教育局实施。

5.将蒋君拒服兵役情况通过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公告,由荔浦市委宣传部实施。

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的光荣义务,加强对拒服兵役人员的联合惩戒,在全社会树立依法征兵、依法服役的正确导向,对切实维护依法服兵役的严肃性权威性具有重要意义。

今后,在荔浦市依法征集送入部队兵员要以此为戒,凡出现拒服兵役兵员一律同于上述处罚予以惩处。

拒服兵役后果很严重!

看看《兵役法》怎么说

当兵岂是儿戏,“逃兵”实在丢脸! 在当兵之前就应该做好心理准备, 半途而废不仅是对自己的不负责, 同时也是对国家和社会的不负责。 同意的 请点在看 。

荔浦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桂林事儿综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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