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忧心忡忡!桂林谁买了这个楼盘?
延期交房一年多,业主很担心!桂林这个小区何时能交房?
交房时间没个准信,
桂林这小区业主忧心忡忡
近日,有网友反映,她在临桂区山水国际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按照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应该是2019年10月31日,然而一直等到今天,她还没有交房。
据该网友说,2017年她在该小区购入了一套商品房,按照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是在2019年10月30日前。后来接到通知说要延期交付,推迟到2020年2月。
“但2020年2月份碰到疫情爆发,交付时间又推迟了。如今一年时间又过去了,开发商也没有告诉业主一个准确的交付时间,这让业主们很焦急担心。”网友说。
近日,该小区部分小区在维权
网友说,因为自己平时在市区上班,所以没有经常去关心临桂房子的问题。前段时间听到临桂秀兰郡府楼盘延期交付,联想到自己的遭遇经历,很担心。
“虽说交房时间拖了这么久,可工地没有赶工的迹象 ,只有零星几个工人在干活。”工地现场的施工进展,加重了业主的担忧。
据了解,目前该小区的部分楼栋主体已完工, 部分阳台、栏杆等外墙装饰也完成。
网友说,因为延期交付已经一年多时间,开发商也没有给出准信,目前自己已经联系了律师,准备起诉开发商违约,讨要延期交付的违约金。
买房遇到延期交付怎么办?
正常延期交付下,业主完全可以选择等待,并要求开发商按合同承担延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能弥补实际经济损失,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你的实际损失。
如果一定要退房时,我们就要看购房合同中是否有约定条款。如果合同规定开发商延期多少天购房者可解除合同,购房者可行使这个解除权。
若合同没有关于退房的相关约定,达到了一定条件,购房者也可解除合同。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可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合理期限”进行了明确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3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当然,我们需要注意一点,解除合同后依然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普通人辛苦打拼买房不容易,如果是开发商的问题,请监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处理,让开发商及时整改,争取尽快达到交房条件。同意请点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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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夏学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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