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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通行!明天起,桂林城区出行有变

车主们注意!明天开始(16日),中午时段,三轮车、四轮车中别往这去了,不然要吃罚单!

中午时段

三轮车、四轮车城区内禁止通行!

据了解,明天(4月16日)起,桂林市城区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原中午12:30-14:30通行时段取消。

2020年10月12日,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了《关于对桂林市城区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通行规定进行调整的通告》。从2021年4月16日起,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通行规定进入二阶段,具体规定如下:

2021年4月16日至2022年1月31日期间:

1、普陀路-环城北二路-北极广场路口-环城北一路-环城西二路-香江立交桥-环城西一路-环城南三路-八中路口-环城南二路-环城南一路-桂磨路口-七星路-三里店路口一线(不含)以内区域道路,7:30-19:30禁止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通行。

2、中山北路北极广场至中山南路上海路立交桥一线,全天禁止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通行。南门桥路口、雉山路与中山南路交叉口、中山北路与中山中路凤北路交叉口东西方向,19:30-次日7:30允许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对穿行驶。

3、世纪东路-世纪西路-平桂路-洋田路-万平路-万福路-宏谋大道一线(不含)以内区域道路,7:30-19:30禁止电动三轮车、燃油三轮摩托车、电动四轮车通行。

4、老城区燃油三轮摩托车执行原有通行规定。

近年来,由于简单易学、成本较低、驾驶方便等原因,三轮、四轮车受到不少人青睐。

但由于这些驾驶员很多都没有经过专业培训,交通意识淡薄,闯红灯、无证驾驶、逆行、乱停乱放、违法载人等违法问题愈加突出,给城市交通带来混乱,严重威胁着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也呈快速上升态势。

网络配图

经过一段时间的宣传劝导,桂林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下降,涉及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道路交通事故故明显减少,市区主干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

下一步,桂林公安交警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开展集中整治,对违法上路的车辆依法查处

1、驾驶电动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在禁止通行的时间内行驶的,罚款200元。

2、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3、驾驶未悬挂号牌机动车的,罚款200元,记12分。

4、驾驶无保险机动车的,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5、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机动车的,罚款200元,记12分。

扩散提醒!不论什么车,只要上路,必须拧紧安全绳。同意请点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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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乙醇汽油概念股
  • 编辑:夏学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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