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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开征求意见!大数据杀熟最高罚款5000万

驱动中国2021年6月4日消息 据《北京商报》报道,《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征求意见稿)》)于6月2日起公开征求意见。针对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网络平台利用大数据“杀熟”问题,《条例(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给予重罚——情节严重的,可处5000万元以下或上一年度营业额5%以下罚款。

这也是我国首部数据领域的综合性专门立法,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条例(征求意见稿)》已经过两次审议,6月底,《条例(征求意见稿)》将进行第三次审议。

据报道,《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了“数据公平竞争原则”,其中规定,市场主体不得实施侵害其他市场主体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也不得通过数据分析,无正当理由对交易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实施差别待遇。

违反上述规定的,除没收违法所得外,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并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000万元以下或者上一年度营业额5%以下罚款,并可以给予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关闭等处罚。

近年来,大数据杀熟屡见不鲜,平台对用户个人信息进行收集,根据不同的使用习惯推出不同的定价策略,最常见的是,在某些OTA平台上,相同产品在同一时间,对不同用户显示的价格却是不一样的,甚至苹果手机比安卓手机贵也成为一种常态。

此前,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孙金云带着团队20几个人在北京、上海、深圳、成都、重庆等5个城市“专门做了实地调查,打车800多次,花费50000多元。”最后得出结论:使用越贵的手机,打的车可能越贵。再次将互联网平台大数据杀熟的套路公之于众,引起热议。

而平台总在被指大数据杀熟后,通过各种各样的理由和借口进行否认,但实际情况大家都心知肚明,相关法规的出台,或对将有效规范此类行为。

值得一提的是,除深圳外,北京和上海也在稳步开展针对数据权益保护和相关方面的立法工作。“上海市数据条例”(暂定名)草案也已经形成。该草案拟在今年9月提交市人大一审,力争在数据确权和数据交易等关键瓶颈问题方面取得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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