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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又一批干部被纪委通报,涉及多个县区...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种红薯。近日,桂林又一批党员干部被纪委实名通报!

雁山区通报1起

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雁山区科学技术局一级科员方晓超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2019年,方晓超作为大埠乡李汕平村委李家湾村李某某贫困户的帮扶联系人,填写贫困户家庭人口身份信息错误。

2019年8月,大埠乡专项工作检查组检查发现并要求其改正,直至2019年10月区纪委督查时发现其仍未整改,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5月,方晓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雁山区通报1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雁山区委政法委二级主任科员葛树林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发放领取福利等问题。

2011年至2017年,时任雁山区民政局局长、区交通局局长葛树林多次违规收受服务对象送予的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以及年节礼金 1万元;指使他人违规套取单位资金发放年节礼金和购物卡共计 40.69万元,其中本人领取 5.2万元

此外,葛树林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问题。2020年2月,葛树林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科员。

临桂区通报2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

桂林市临桂区五通镇五通村村两委干部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4年至2019年期间,在未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的情况下,五通村村两委干部集体讨论决定,用村集体资金发放“工资补贴”、“油费补贴”、“通讯补贴”等补贴共计 682870元

2019年11月,杨安华(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张年跃(村委副主任)、叶华忠(村两委委员)、陈国康(村两委委员)、毛冬生(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肖年安(村党支部副书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新花(非党员、村委委员)受到通报批评。涉及违纪款予以收缴。

桂林市临桂区临桂镇花堽村村两委干部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4年至2019年期间,在未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的情况下,花堽村村两委班子成员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开会讨论决定,用村集体资金给村两委班子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计生专干发放补助共计 114600元

2019年11月至12月期间,廖任友(村委主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如生)养(村党支部书记)、唐秋旺(村党支部副书记)、莫旺福(村党支部委员兼村委副主任)、张珍桂(村委主任助理)、唐喜妹(村党支部委员)、刘勇娟(村委委员)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树峰(非党员、村委委员)、张次旺(非党员、村委委员)分别受到通报批评。涉及违纪款予以收缴。

灌阳县通报1起

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灌阳县新圩镇龙桥村干部利用虚假材料套取扶贫产业资金的问题。

2018年10月份,龙桥村党总部书记、副主任黄光跳,村委会主任黄永桂,村委文书黄光努,民兵营长黄小爱,计生专干黄素雅,组织委员、团支部书记黄海民,村协警黄军生等七名龙桥村两委干部合伙在该村新开荒山地种植油菜,

以灌阳县龙桥永桂西红柿种植销售专业合作社带动贫困户增收名义,向灌阳县农业农村局提供不实贫困户增收材料申报当年示范场建设奖补资金,其示范场未按奖补方案要求对油菜进行精细管理,后油菜失收无偿送人收割。该示范场项目于2019年10月9日获得奖补资金198600元。

2019年10月14日,在除去必要开支11154元外,黄光跳等七人对剩余钱款以利润、工钱、接待费等形式进行分配。

2020年4月2日,黄光跳受到撤职处分,黄永桂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黄小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其民兵营长职务,黄光努、黄素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黄军生受到批评教育处理,黄海民受到诫勉处理,违纪资金全部予以收缴并上交县国库。

身为党员干部,本应以身作则。希望这些被问责、查处的干部能敲山震虎,给那些心存侥幸的人敲响警钟!同意请在文末点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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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夏学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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